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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2006年3月笔者对郑州、开封两城市青少年所做的抽样调查资料,从两性家庭内外事务分工、两性家庭事务决策权分配和两性家务劳动分工三个方面来探讨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对子女家庭观念的影响,并对独生子女家庭和非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比较。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家庭观念方面受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影响具有明显的差异,但二者也不乏相同之处。从对二者的比较中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和非独生子女相比,独生子女在家庭观念上受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影响更大,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表现出差异的地方,都是两类家庭的性别角色分工有明显差异的地方。也就是说,在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受父母影响更大的方面,都是非独生子女父母的角色分工比独生子女父母更为传统的方面。因此可以说,两类家庭中父母的角色分工对子女家庭观念的影响与其分工符合传统性别角色模式的程度有一定的关系,两类家庭性别角色分工的差异导致了对子女影响程度的差异,或者说导致了子女对父母的角色分工接受程度的差异。
两类青少年虽然在受父母家庭角色分工的影响方面有差异,但从其差异中可以发现二者的共同之处,即其观念与父母行为的一致程度与父母行为偏离传统的程度有较为明显的关系,因此可以认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家庭观念上的趋向是一致的,即都倾向于接受男女平等的家庭角色分工,只是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更多地在家庭中得到生活经验的支持。
(2)在接受父母的家庭角色分工方面,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受父母的态度影响更大,可见在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力更大。同时还可以发现,两类青少年都是受父亲的态度影响较大。这可能是因为改变家庭中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触动的是男性的利益,因而男性的态度极为重要。
(3)虽然非独生子女家庭的性别角色分工比独生子女家庭更为传统,但两类家庭也有明显的共同之处,即都更倾向于“丈夫主外,妻子主内”,在家庭事务决策上偏向夫妻平权,而在家务劳动分工上偏向于传统模式。即与传统的家庭角色分工模式相比,女性的家庭权力增加幅度要大于其家庭义务的减少幅度,而两类青少年对两性家庭权力分配的看法与父母的行为呈弱相关,对家务劳动分工的看法与父母的行为呈中度相关,从中反映出了一个我国男女平等运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即在倡导男女平等的过程中,我们强调的是妇女地位的提高,而妇女地位的提高主要用女性向男性的靠拢程度来衡量,侧重的是女性权力的增加,并且妇女解放的参与者主要是女性。在这一过程中忽视了男性对性别平等所起的重要作用,忽视了女性义务的减少,特别是男性应分担传统上属于女性的义务。这一点不仅被现在的父母一代忽略了,也没有被青少年一代所重视。由此可以看出,在家庭角色分工方面要实现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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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家庭研究通讯(第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