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学的重大历史责任——第十七届中国社会学年会开幕词
作者: 郑杭生 时间: 2008-10-06 10:55:14
 

各位中外贵宾、各位中外社会学同行和参会代表,各位媒体朋友!

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社会学会,对各位的光临参加中国社会学会2007年长沙学术年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我们特别高兴欧洲社会学会秘书长路易斯·肖韦尔教授、韩国社会学会会长全兑国教授、日本社会学界代表矢野修次郎教授参加我们的年会,我们也特别高兴中国社科院常务副院长冷溶、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蒋建国、副省长郭开朗、省人大副主任唐之享、省政协副主席文选德等领导同志与会。他们的光临,是我们会议的荣耀!

    中国社会学会2007年年会的主题是“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把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联系起来,突出地表明了中国社会学认识到自己在这个方面所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即通过推进社会建设来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社会建设,从正向说,就是要在社会领域或社会发展领域建立起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在于,它既能弥补政府失灵,又能弥补市场失灵。相对于政府行政运行,它的运行方式能够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相对于市场调节,它的调节方式更能够保证社会公益的目标。社会建设的过程,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既包括宏观的社会制度的创新,也包括微观的社区制度的创新。而制度创新的实质归根到底就是把社会公平正义的概念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型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的方方面面,让社会弱势群体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社会建设,从逆向说,就是不断地研究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表现、新特点和新趋势,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通过这样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更好地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增进团结。这样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能减少政府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的概率,能较好处理市场不能或无力处理的问题和矛盾。所谓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归根到底也是按照公平正义的概念和原则来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

    可以说,中国的和谐社会正是通过上述两个方向的社会建设和制度创新逐步构建起来的。中国社会学在这两个方向都能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次年会设立的十七个分论坛突出地表明了这一点。这十七个分论坛实际上都是这样那样围绕上述这些主题展开的,不是涉及建立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就是涉及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不是涉及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就是涉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各个方面。

     这次年会的一个特点是首次设立国际论坛,有国外及港澳台代表20余人参会其中第十分论坛第五届中日韩论坛:建设东亚和谐社会”,涉及国际和谐社会构建的探讨。

     这次会议的另一个特点,是参加会议人数、论文篇数、论坛个数都超过往届,会议收到参会代表回执500余份,各论坛论文共400余篇。这是中国社会学兴旺发达的体现。所有的论文都以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以实地调查和考察为依据,指出我国在社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共同来推进我国的社会建设。这是非常好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将在题为《建设性批判精神与中国社会学美好明天》的主题报告中做较为系统的分析。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圆满成功!

    再次谢谢各位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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