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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作 介 绍   跨地域拐卖或拐骗:华东五省流入地个案研究
王金玲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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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信息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7月
ISBN:  -80230-784-1/D•245
定 价: 
 
本书在翔实的被拐卖/拐骗妇女儿童的述说资料中,清晰地展现了被拐卖/拐骗妇女儿童的流出缘起、经过、流入过程,以及在流入地生活的辛酸苦辣;为我们揭示了社会中这典型的非正常区域流动群体的生活众相;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和实施有关遏制拐卖或拐骗人口,尤其是拐卖或拐骗妇女儿童现象的法律、政策和实施措施提供有用的基础性资料,提出相关有较高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法律和政策建议、社区行动建议、个人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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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概 述…………………………………………………………………………………1
  第一节 背景、方法与实施………………………………………………………………2
  第二节 以流入地为视角的分析…………………………………………………………14
  第三节 以目标人群为视角的分析………………………………………………………24
  第四节 总体特征、变化与趋势…………………………………………………………37
  第五节 倡导和建议………………………………………………………………………45
第二章 婚迁妇女………………………………………………………………………………56
  第一节 婚姻对于妇女人生的意义——浙江流入地研究………………………………56
  第二节 婚姻市场中的拉力、推力与助力——江苏流入地个案研究…………………100
  第三节 婚姻迁移与策略化生存——山东流入地个案研究……………………………170
  第四节 被拐卖或拐骗妇女的成婚与生存现状——安徽流入地个案研究……………230
第三章 性服务妇女……………………………………………………………………………250
  第一节 农业文明社会的理性在工业文明社会中的挣扎
      ——浙江流入地个案研究………………………………………………………250
  第二节 人生的前悲剧与悲剧——福建流入地个案研究………………………………315
第四章 收养儿童与廉价劳动力………………………………………………………………340
  第一节 社会现代化VS.孩子的传统意义——福建流入地个案研究 …………………340
  第二节 女孩、贫穷、外来者:三重边缘化——安徽流入地个案研究………………367
附件一 总项目访谈提纲………………………………………………………………………379
附件二 项目组成员……………………………………………………………………………381
附件三 调查人群构成…………………………………………………………………………382
后 记……………………………………………………………………………………………383    

 

前  言

                     魏  洁

 

  我非常高兴能为这本书撰写前言,以作为我对理解中国所发生的拐卖或拐骗妇女、儿童这一严重问题的微薄贡献。救助儿童会曾资助了“华东五省云南/广西籍未成年被拐卖或拐骗妇女、儿童流入地调研”项目,目的是进一步剖析近二十年来不断出现的包括女童在内的儿童被拐卖或拐骗问题的深层原因。

  在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和亚洲其他国家,以性剥削、劳动力剥削和非法收养为目的的儿童拐卖或拐骗仍然是对儿童权利的一种最恶劣形式的侵犯。它对成千上万的儿童和青少年造成了极大的身体和心理的伤害,甚至导致死亡。被拐卖或拐骗的儿童遭受了人身权的严重侵犯,忍受与家庭分离、饥饿、疾病,没有尊严和身份,并饱尝被欺骗、被歧视和被边缘化的痛苦。

  近十几年来,中国西部贫困地区儿童和青少年被拐卖和拐骗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本研究通过与一些有过被拐卖或拐骗不幸经历的人的交谈,并收集相关信息来探究拐卖或拐骗现象;倾听他/她们的故事,让我们更清楚将来应采取怎样的对策来防止这种不幸的发生。也许研究的结果并不会让那些一直关注拐卖问题的人们感到意外,但可以推动各方开展关于这个问题的对话。

  在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早期,绝大部分女童和成年妇女遭拐卖或拐骗的原因是婚嫁;而近年来,找工作成为女童和成年妇女遭拐卖或拐骗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出于传宗接代、扩大家族(家庭)势力和家庭照料的需求,在被拐卖或拐骗者中,非法/非正常收养的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的比例也有所增加。

  有时候,自愿流动和被拐卖或拐骗很难区分。许多受害者之所以自愿离开自己的家乡,是因为他/她们认为,在流入地,有一个“美好生活”在等待着他/她们。然而,有的人离开家乡后,被欺骗、被强迫成婚或从事一些对身体有害的职业,如缺乏职业保护和处于感染疾病危险中的职业,尤其是具有感染性病/艾滋病的高风险职业;有的人被剥削,成为廉价劳动力。

  拐卖或拐骗是一种复杂、多元、因果交叉的现象,在拐卖或拐骗的过程中涉及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拐卖或拐骗可以以不同形式出现,这往往是由“需求方”而不是“供给方”决定的——如奴役式婚姻、性服务、血汗工厂、家佣、儿童乞丐等形式。其中,有的可以界定为“拐卖”或“拐骗”,但有的只能归之为非法/非正常流动。

  对于“拐卖”或“拐骗”,受影响社区的群众和“局外人”的理解是不同的。因为,“拐卖”或“拐骗”可以是非常明确的(如一个女孩被卖成为别人的妻子),但在另一些时候,又可能是模糊不清的,因为它往往披上了一件“正常化”的外衣,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非知情选择的婚迁流动妇女)。它以不同的形式隐藏在人们的生活中——婚姻介绍、找工作、一条通向美好生活的道路、一次有备之险、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和同伴一起闯世界、承担家庭的责任等等。

  现在,中国政府和全社会一起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对策,并进一步加以实施,这对于遏制拐卖或拐骗非常重要。目前对贫困地区群众和文盲人群,已有普法教育和一些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措施,而有关父母相关责任的内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有述及。除此之外,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居住在中国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儿童被拐卖或拐骗的危险较大,这些地区的基础教育部门需要为这些儿童提供一些相关的知识,提高他们对风险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当代的社会背景下,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儿童的流动已不可避免,因此在课程中加入“安全流动”的学习内容也是势在必行的。“安全流动”的内容可包括:流动意识(关于农村地区到城市的流动、法律和就业方面的权利、如何适应新环境等)、在家庭或在社区内的安全(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家长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自信心/自尊心、健康、营养卫生、预防性病/艾滋病意识、对暴力和虐待的认识等等。救助儿童会和广西凭祥的合作项目已经对上述这些教育内容进行了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希望能够推广上述项目经验,不仅仅是为了扩大项目的地理范围,同时也希望年龄更小的儿童也可以得到这些知识。对于在社区里的青少年,他们大部分已经不在学校,可能需要某种较为正式的登记系统,让他们也可以接受关于安全流动的教育。为此,救助儿童会目前正在云南省进行项目试点。

  2目前非常需要建立一个综合而全面的儿童保护体系,这个保护体系是一种为儿童和青少年建立的网络或中心,无论儿童的背景如何,来自何处,都能够在这里得到支持和保护。这对于一个被拐卖或拐骗儿童和流浪儿童的人数有所上升、城乡之间有大量人口流动的国家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个青年人来到另外一个省的某个城市,往往没有充足的准备,并且处于弱势。如果他/她们知道在每个城市或城镇有这样一个中心,那么他/她们就会去那里登记,并且从那里得到帮助和支持。这并不是梦想,共青团中央已准备在全国建立3000多个青少年中心。救助儿童会在与妇联、共青团和民政部门合作的过程中,推动了一批儿童活动中心的发展,作为当地儿童保护体系的基础。如果这些儿童中心和共青团的青少年中心能相互合作,共同发展,这将会形成有力的综合性保护体系的基础。儿童和青少年掌握法律和合法权益的知识对他们进行自我保护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也是提高他们其他意识的基础。

  从全球范围看,儿童被拐卖或拐骗、儿童流浪、青少年流动,以及艾滋病问题都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变得更加严重。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力度,促进多部门合作。也就是说,为了能够满足各类儿童的各种需求,政府各级公共事业部门如教育、卫生部门,以及社会福利部门——如民政部门,都需要更加紧密地合作。

  最后,儿童生活在社区里,而社区正是可以将向儿童提供相关的各种服务和保护与当地的工作重点结合在一起的地方,社区是实现所有儿童权利的一个重要之地。因此,对政府来说,向社区提供一个工作框架以保证儿童权利实现的质量和效果,并监测其是否符合标准是必须的。

 

                                   200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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