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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作 介 绍   共有的住房习俗
李斌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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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信息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7月
ISBN:  978-7-80230-740-7/D•228
定 价: 
 
住房兼有“神圣”和“世俗”双重特性。传统住房习俗,从民间建房的看风水选址、奠基仪式、砌墙仪式、安大门仪式、上梁仪式,到住房过程中的贺新房仪式、祭灶仪式、扫房仪式、开关门仪式、家具仪式、贴对联,以及其他各种祭祀仪式,都联系着神灵鬼魂。本书展现了在现代化的价值理念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主流文化的影响下,传统的住房习俗所发生的变迁,以及其中隐含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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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导论……………………………………………………………………………………/1
  一 民俗定义的变迁………………………………………………………………………/2
  二 民俗学研究对象的拓展………………………………………………………………/11
  三 民居研究………………………………………………………………………………/14
  四 住房民俗………………………………………………………………………………/17
  五 理论框架………………………………………………………………………………/19
  六 研究问题的提出………………………………………………………………………/25
  七 本书的主题:共有的住房习俗………………………………………………………/27
第二章 研究概念、方法和对象………………………………………………………………/30
  一 研究概念:住房习俗…………………………………………………………………/30
  二 研究方法………………………………………………………………………………/31
  三 研究对象………………………………………………………………………………/33
第三章 住房的形态变迁及基本功能…………………………………………………………/41
  一 住房物理形态发展:从天然空间到人造空间………………………………………/42
  二 住房基本功能…………………………………………………………………………/45
第四章 住房的格局……………………………………………………………………………/54
  一 聚落居住空间…………………………………………………………………………/54
  二 “我”与“他”的分界………………………………………………………………/73
  三 “自我”内部再划分…………………………………………………………………/80
第五章 住房仪式………………………………………………………………………………/99
  一 建房仪式………………………………………………………………………………/103
  二 住房仪式………………………………………………………………………………/127
  三 住房仪式的变迁………………………………………………………………………/147
第六章 建房习俗的记忆………………………………………………………………………/154
  一 对建房习俗的描绘……………………………………………………………………/154
  二 建房习俗差异性分析…………………………………………………………………/158
  三 小结……………………………………………………………………………………/167
第七章 对住房风水的认同……………………………………………………………………/170
  一 对住房风水的关注……………………………………………………………………/171
  二 住房风水好坏与个人成功之间的联系………………………………………………/176
  三 对风水仪式的涉入程度………………………………………………………………/180
  四 基本发现:风水意识总体淡薄………………………………………………………/186
第八章 喜庆的大门习俗………………………………………………………………………/188
  一 贴“福”字、贴对联习俗……………………………………………………………/189
  二 “辟邪镜”习俗………………………………………………………………………/191
  三 “更换大门”习俗……………………………………………………………………/194
  四 基本发现:大门习俗流传逻辑发生变迁……………………………………………/197
第九章 欢聚的搬新房仪式……………………………………………………………………/199
  一 搬新房仪式……………………………………………………………………………/200
  二 搬新房禁忌……………………………………………………………………………/209
  三 小结……………………………………………………………………………………/213
第十章 消逝的家具习俗………………………………………………………………………/215
  一 有关床的习俗…………………………………………………………………………/215
  二 有关柜子等家具的习俗………………………………………………………………/218
  三 家屋摆设………………………………………………………………………………/219
  四 小结:现代人对传统家具习俗陌生…………………………………………………/224
第十一章 神龛与祭祀…………………………………………………………………………/226
  一 家屋内的祭祀…………………………………………………………………………/226
  二 祭祀方式………………………………………………………………………………/234
  三 寺庙内的祭祀…………………………………………………………………………/236
第十二章 住房日常行为………………………………………………………………………/244
  一 住房选择………………………………………………………………………………/244
  二 家庭中的人生信仰……………………………………………………………………/252
  三 家庭决策………………………………………………………………………………/262
  四 住房日常行为…………………………………………………………………………/266
余 论……………………………………………………………………………………………/287
  一 基本发现………………………………………………………………………………/287
  二 讨论……………………………………………………………………………………/292
致 谢……………………………………………………………………………………………/295
参考文献…………………………………………………………………………………………/297
  一 著作……………………………………………………………………………………/297
  二 期刊……………………………………………………………………………………/302
附 录……………………………………………………………………………………………/307
  附录一:各民族住房习俗列表……………………………………………………………/307
  附录二:住房习俗调查问卷………………………………………………………………/329
  附录三:学者对本著作的评价……………………………………………………………/336

 


  经清华大学李强教授的推荐,李斌于2003年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与社会发展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我担任他的合作导师。李斌的学风是严肃的,态度是诚恳的,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同时也有团队意识,经常和我们合作单位沟通。他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后,就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工作,并且努力将社会学和民俗学相结合,拓展两个学科的研究视野。
  《共有的住房习俗》是他在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综合成果。这一成果在民俗学界来讲是首篇将社会学和民俗学视角结合起来研究住房文化传统及其变迁的著述,这一点对民俗学学科的发展具有开辟意义,也有现实性。
  我在看到《共有的住房习俗》这本书以后,觉得李斌的理论建设能力确实很强,而且像李强教授曾经推荐过的,李斌原来有很好的研究基础,就在这个基础之上,很明显地,李斌一吸收到民俗学以后,就出现了一个效果,这个效果就是给人一种文化感。因为他的第一本书《住房利益分化与社会分层机制变迁》是由李强教授写的序,那一研究成果是一个很理论的、很现实的研究,那么到《共有的住房习俗》这研究成果呢,就是给人的文化感很强。而在我们民俗学界过去,接触过社会学家的资料而且还进行过研究的,那就是李景汉。当时李景汉的研究当中有关建筑的,直接说就是有关寺庙的调查,像李斌一样有数据,可是我们把寺庙建筑叫“特殊建筑”,那么这种“特殊建筑”和人住的“人居建筑”毕竟还是有距离的,而李景汉他们关于人居生活的建筑又是根据其他数据进驻的。而李斌的《共有的住房习俗》中的数据直接切入人居建筑,这样,其数据就具有了特殊意义。那么我想这个比起我们所知道的前人的研究还是前进了一步,在我们学界也很少见。另外我觉得分析方法上,我们最缺乏的就是数据、调查。我们民俗学者往往能够从微观的细描上通达理论的知识,我们敢一下子上升到普遍性。所以我常常说,谁要是站在大街上,就在那堵着问问别人,“你还知道牛郎织女吗”,看有多少知道的,这也是一个对传统文化的调查。李斌设计了很多很细的调查项目,并运用这些设计好的调查项目获得了相应数据,这些调查数据使我们不得不进行新的思考。我们以前有关数据调研的一些想法到他那变成现实,而所有这些工作都是他自己做,可见他原来学科的基础很扎实,而且在运用的过程中也力图进行开拓性的运用。
  共有的住房习俗《共有的住房习俗》这个题目我特别欣赏,如果一个题目是观点兼技术性的,这样的东西最好,也是很高的选择,那么这种选择就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共有的住房习俗”绝对不是纯民俗学专业的题目,李斌选了这个题目以后开拓余地很大。所以我觉得这一研究,作为博士后的工作报告,作为一本专著,给我们民俗学日后的发展一个预期。如果这么做下去,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前景;如果不这么走,还要怎么走,这也给大家提供了一面镜子,这个意义不太一样了。从我们这出去的博士后不只李斌一人,但这一成果是厚重的,李斌确实是动了脑筋。
  因为我是他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我就从民俗学学科的角度再谈谈看法。我觉得恐怕作为数据调查,在民俗学看来有两点可以讨论。第一就是,由于李斌过去研究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现代社会城市居民的住房利益、国家住房政策的体制改革,而现在城市的住房,有一个大的问题:过去在农村或者传统社会中,盖房人就是住房人,或住房人就是盖房人,所以习俗对他来说生命攸关、意味重大;而今天进入市场以后,尤其是在城市,盖房人与住房人已经脱离了、分开了,这一分了以后,有很多涉及生命意义的东西,全都进入法律诉讼的范围去了,到物业委员会去了,而住房人所保留的东西和原来不是直接挂钩了,这个时候再去做问卷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反应,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那么由于这些变化,在我们调查“共有的住房习俗”时,谁和谁共有,恐怕就不只是家人要共有住房的问题,还要和原来的东西进行衔接或是进行抗争。因此出现这样的问题,还是值得思考的。
  还有一个就是,即便在城市的住房中进行调查,那我们知道有两个现象,因为李斌调查,也有同学参加,不都是城市的,农村的也有,那么这个数据的使用,像李景汉的那个资料,我们就有感觉。我以前也说过,那就可能是住房能产生意义的点上,特别是产生具有标志性的、可以传承的意义上,祭祀肯定是一个重要方面,李斌也作为一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可是,这个祭祀的东西,祭祀得越少可能越权威,调查的回答越少可能越权威,而越多越普遍的可能就不权威、不是直接产生意义的。可以看到,在传统社会中是这样,在现代社会中往往也是这样。另外调查群体中,民俗的东西有一个固定的群体,传统的东西传承,但一般的人不一定有意识知道某一“规矩”的所以然,只不过就是因为我妈这么做,我就这么做,爷爷这么说,我就这么传。真正有意识去讲民俗的人,当然除了一些聪明的人,包括赵本山,赵本山又能说又能演;还有一些老人,人生到老就喜欢反思,是一种反思的文化,不是靠教育和其他社会结构得来的文化,是反思过来的;还有人脱离家乡回来后产生的东西。对这种民俗文化,调查者要问谁会比较合适,得出一个民俗的结论,也是我们值得讨论的。
  如果社会学的调查给民俗学提供了新的启示,那么我们要对民俗学的传统的对象进行一个讨论。而在今天,在城市住房中会产生的一些变化,盖房人和住房人脱离了以后产生的变化可能要做一些分析,这样得出的数据才更有说服力,和对原来的材料有所衔接。所以,真正知道住房意识、住房权利的人,恐怕不见得在你答问题的时候。但他知道,像我们,可能知道的比老百姓还多,经过学校学习等等,知道也有意识去看,甚至你看看他家里现在历史“古件”保护的人,不是住房人本身,而往往是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呼吁别人注意自己的权利,而那些人要干什么呢?
  第四点就是,咱们国家在住房改革的时候,由于把房子建筑的改革和人们生活改善凑在一起了,因此很容易产生一个现象,如果人们日常生活现象中,和住房贴在一起的问题,可能就是他直接关心的文化。不过这也未必,所以有的人住在四合院,你说让他搬走,他说了,不是要保存这个建筑么,你给我什么,我儿子在二环上学,你给我搬五环上去怎么办,你给我20万,我根本赚不够五间房子,他谈的是他的利益本身,而不是这个建筑怎么样,这个建筑有多少民俗学意义;而真正拥有这个建筑的人却可能说“我不要了,我不要这个建筑了,因为它带有太多的文化记忆,太多痛苦,我不回到那个地方了,我父母因为这个遭殃了,将来再有什么问题,我不要了,我根本不回来”。或者是,“我们已经捐出去了,我现在不要了”。所以我们看到的,就是说当他不需要和生活改善直接扣起来的时候,盖房人和住房人之间对问题的回答,未必见得是不知道,而是在他有意识之后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产生的一些见解的变化。这些在我们眼里,因为我们是研究传承的比较见长的学科。
  我们注意到《共有的住房习俗》里的一些细节,我们在对这些细节进行分析的时候,用这些数据,可能对我们是巨大的支撑。而对李斌,因为他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所言不虚,我就特希望他如果能在这个方面继续地走一走,比现在这个把建筑分片的,但是我们假定这个房子就是一家人住的情况下,可以从门到爿到家具,但如果不是这样,这房子是分来的,是以各自的利益拆开为表达形式的,该怎么去表达,如何展开研究?涉及这样的问题时,可能我们的研究结果还可以再考虑。
  最后一点就是“共有”,所以我们说这房子还有一个大问题,要产生习俗,是和你爸妈共有产生习俗呢,三代共有产生习俗呢,还是因为夫妻两个在一块住,而习俗是从遥远的别的地方听来的,回家过年时知道的,谁和谁共有的习俗,因为所有的数据,我跟李斌,这个我跟他谈话说了,在这跟大家讨论,因为我们现在大家还在调查填补一些东西。所以我觉得很多数据要回归一下才能产生意义,而不是直接用。那男孩和女孩是一个家庭在一个房子里共住的人,再回来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再对一下,恐怕就好“玩”了,也可能孩子答0,但爸爸答的是2,爷爷答的是7,妈妈答的是多少。把数据再回来捆绑一次,那么建立共有的住房习俗才能不打破民俗学的规律,而我认为它不是代表个人的选择,而代表一个群体在一个时段内我们看到的集体的选择,共有的情感和积累的符号。总而言之,他让我们懂得数据该怎么用。

                     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董晓萍

                     2006年3月于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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