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学探索,需要关注“社会自我调适系统”的生成,这其实也是新时期社会认同再结构的过程。如何把握好社会认同的基础性领域,并了解它们间的配合机制对社会整合的影响,是当今社会建设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 社会认同的基础性领域
社会认同在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观念,对于社会团体而言,是增强内聚力的必要条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它是一个社会的成员共同拥有的信仰、价值和行动取向的集中体现。现实中的社会认同有多种类型,它们作用于不同的社会领域,被不同社会群体所利用,并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构成。但无论社会认同有多少属性类别,也不管它们的结构形态是怎样的,它们最终都会指向福利渗透、意义系统和社会组织这三个方面。当这三个方面的判断、认知、评估被人们特别关注时,它们便构成了社会认同的基础性领域。具体地说,福利渗透是指经济发展对相关公共领域的贡献程度,以及各社会阶层由此提升生活质量的程度;意义系统由象征符号构成,比如知识、道德、法律、归因机制和价值取向等,一般通过传媒、教育、人际互动等途径发挥作用;社会组织作为社会认同形成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它的功能在于向其成员灌输行动逻辑、塑造特定注意力分配结构以及营造组织文化。
许多研究发现,在生产力水平不高并处于封闭社会状态的民族国家,人们之间会有高度的相互依赖关系,社会认同的基础性领域之间达成匹配就更有可能,也就更容易形成总体性的社会认同。当这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日益提升,并趋于快速开放时,其社会成员之间已有的依赖关系与合作机制就会面临严重挑战,社会认同的基础性领域之间的匹配会越来越困难,社会认同的分化也会快速形成。
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社会认同的基础性领域之间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在不同的历史进程中,会因不同的社会发展模式和不同的政治体制而有不同的组合形式。比如第二次工业革命初期,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组织方式可以决定福利渗透和相应的意义系统,而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组织方式和意义系统可以决定福利渗透方式。换句话说,对于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而言,社会认同的三个基础性领域在同一时空并不一定是同等重要的。
二、基础性领域的结构形态
社会认同的这些基础性领域虽然有各自的作用指向,但它们相互之间总是有一些关联。在它们高度匹配的中国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生活行为被要求的是信奉共产主义的理想境界、遵循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和集体主义的组织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福利渗透方式从相对均衡渗透转向非均衡渗透,意义系统的构成从价值取向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社会的组织方式从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方式转向互动的多维方式。综合地说,改革开放的近三十年来,社会认同的基础性领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比如,一些社会阶层对过于强调扩大经济总量、以市场为主导的福利渗透方式的认同趋于分化;传统的核心价值体系逐渐成为被对话的一方,人们对现实和未来的境遇有了不同的解释和预期;组织社会的传统方式所依赖的政治社会条件不断淡出,取而代之的是政府、企业和社团以及使它们共同发挥作用的多元治理环境。
从社会认同基础性领域的上述变化中,可以看到福利渗透、意义系统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匹配度是不断下降的。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发展”等核心话语所构造的意义系统与整体逐步提升的福利渗透方式是大致匹配的。这种意义系统内部对当时的主要社会组织方式的评判,虽然有时还不能达成一致,但是争论所运用的话语和思想资源均来自于同一个意义系统,所以最低限度的一致性还是能够维持的。在这个阶段,多种所有制的社会组织方式促成了福利渗透趋于均衡,也就是说,福利渗透方式与社会组织结构之间趋于匹配。由此可见,在福利渗透、意义系统和社会组织之间比较匹配的情况下,基础层面的社会认同对社会整合是具有一定功能作用的。
这种功能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发生了变化。从宏观层面看,由于产权改革的快速推进、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社会资源(包括权力、资本和知识等)在社会结构中的日益非均衡配置、网络化和全球化越来越波及人们的生活,出现了各社会阶层间的福利渗透失衡、社会组织结构复杂化和意义系统的多元化。换句话说,社会认同的基础性领域之间不但出现了不匹配关系,而且它们各自变化的方向和逻辑将继续扩大这种不匹配,而这将会导致基础层面的社会认同难以对社会整合提供支持。
三、社会认同再建设的新思路
针对上述讨论的这些问题,国家采取了一些新的治理尝试,比如:⒈提高社会中、低阶层对福利渗透方式的满意度。为此,国家通过税收制度改革来缩小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通过优化和完善再分配体系提升社会中、低阶层的社会保障水平。⒉构造涵盖面更广的核心价值体系。十五大以来,国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等新的主流价值观,这些价值观不仅指出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思路,而且还关照了协调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并包容了不同社会群体多方面的价值取向。因而不断增强了广大人民的认同。⒊提倡完善的社会治理结构。国家通过社区建设和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逐步营造了由国家、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结构。这使人们看到了政府从“经济建设型”向以“经济建设型”与“公共服务型”并重的政府转变的实际努力。
从上述国家对社会的治理尝试,我们似乎看到了国家在试图构建新时期的基础社会认同,使福利渗透、意义系统、社会组织这三个方面回到相互匹配的状态。然而,要真正实现这样的目标,还需要注意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⒈为国家所推行的社会治理手段之间的相互配合提供相应的条件。⒉更新国家对社会治理所基于的思想方式,超越自上而下的组织覆盖和制度安排的单一模式。⒊通过一种更合理有序的方式,形成一些能够促使市场、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部门各尽所能的制度安排。
如果人们接受这些思路,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有可能促进福利渗透、意义系统、社会组织更多地围绕着“协调社会关系、构造社会生活新秩序”的目标而趋于相互匹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可能看到一个由政府、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在其中相互作用的,并促成社会生活自我支持的系统。这个系统不同于仅仅满足于私人物品供给与生产的市场系统,也不同于注重公共物品供给的国家治理系统,人们可以称之为“社会自我调适系统”。
李友梅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