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经济增长到社会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新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模式的一种重要转折,即由过去的单一中心时代转向多中心时代。这种转折是根本性的。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可以说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单一中心的社会中。在改革前,我们这个社会是以政治或阶级斗争为中心,于是整个社会都成了阶级斗争的舞台:政府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工厂要抓革命促生产,就是街道居委会也成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层单位。在那样一个时代,社会的一切都要笼罩在政治斗争之下,甚至家庭和个人的私生活都在不同程度的政治化。改革以后,社会的中心从阶级斗争转到了经济建设上。应当说,这是一个有重要意义的转变。经过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人们终于知道了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是硬道理。而且,至少就20世纪80年代的情况来说,很多社会问题也确实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造成的。因而,在改革后的20多年中,经济建设成了全国的中心。其结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堪比20世纪60、70年代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快速而持续的增长过程。而且从目前来看,这个增长过程持续的时间可能比上述国家和地区还要长。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整个社会付出的代价也相当明显,最突出的就是社会生活在结构和职能上的紊乱。
推动现代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机制之一是结构和职能的分化:不同的结构各司其职,同时又互相配合。现代社会的效率和和谐,都是建立在这样一种结构基础上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至少市场、国家和社会(包括文化)都是相对独立、各司其职的。市场以效率为目标,国家以秩序和社会公正为基本职能,社会成为市场和国家运作的基础,而文化无论走到多么世俗化的地步,总要有些超越的精神。事实上,这些不同的结构,也体现了不同的价值。效率的价值、社会公正和正义的价值、终极关怀的价值,分属于不同的领域,但又都有其存在的位置。
而在整个社会只有一个中心的情况下,社会生活的紊乱几乎是必然的。在一段时间里,市场和企业当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同时一些地方的政府也几乎成了公司的董事会,而文化上则为金钱至上的价值观所侵润。在这当中,政府职能的畸形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最为严重。有朋友从香港进入深圳,她说最突出的感觉是政府不存在了。虽然大街上到处是政府机构的牌子,但真正需要政府做的事情却没人做,你有事情需要找政府的时候,却发现根本找不到管这些事情的人。
多中心时代也意味着价值观的多元化。在一段时间里,我们社会中的价值观单一到这样的程度:一件事情只有有利于经济增长,才有存在的合法性;一个事物只有能换来金钱,才能证明其价值。而其它的价值大都处于“失语”或理不直气不壮的状态。甚至民主和社会公平等为人们公认的价值,也只有在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经济增长甚至还可以成为容忍腐败和诸如卖淫等丑恶现象的理由。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意味着我们在开始正视人类的生活是丰富的、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这同时也就意味着有价值的东西是多种多样的,这些价值都应该成为我们在社会发展中追逐的目标。
在这种背景下,概括地说,我们这个社会面临着三大主题,一个是发展,一个是公平,一个是秩序。我们先看发展。发展是硬道理,不发展肯定不行,我们现在还没有超越经济时代。发展的问题,就现在来说我认为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第二个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再来看公平,公平的问题就现实的层面来讲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以政策调整社会中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失衡状态的利益格局,二是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还有一个是秩序的问题。市场经济已经搞了28年了,迫切需要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活新秩序。
这三个问题,有许多方面是与社会学有关的。发展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经济问题,但如果我们看到内需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越来越重要的瓶颈,而内需问题又是与利益格局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发展就不仅仅是经济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社会问题。用政策来调整社会中的利益格局,特别是要建立社会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的机制,涉及更多的就是社会方面的问题。而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活新秩序,涉及的也主要是法治和社会的层面。
社会学如何来面对这些课题?我认为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我觉得需要意识到这样三个问题。一个是社会学一定要有社会承担,畏畏缩缩的,那就承担不起责任来。二是要有一个理念,经济学内部可能有不同的侧重点,有不同的主张,但是“市场经济体制”是他们的一个基本的理念。第三,学科的发展或者纯学术的研究和政策研究有一个比较有机的结合。总而言之,社会学要有力度。
二、社会重建与社会生活的基础秩序
说到社会学面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有一个理念,我觉得这就是“社会重建”。在改革前的总体性社会中,我们是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存在的。在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28年后的今天,社会重建的任务应当明确提出来了。
问题是什么是社会,社会是什么?过去我们熟悉的是市民社会的概念,其实在此之外,还有一个与市场相对应的社会,它即是波拉尼称之为的能动社会。这个社会是用来和市场相抗衡的,用来矫正市场的消极作用的。市场化是我们过去20多年改革过程中的一种选择,是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坚持下去的方向。但市场和政府一样,如果它的力量处于一种不受制约的状态,就会带来种种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它能融合市民社会和能动社会的“双面”因素。
社会重建涉及诸多的因素,我们不可能在这里进行全面的讨论,这里我主要谈一下作为重建社会基础的基础秩序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既是体制变革的重要时期,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年代。在改革的过程中,一系列的旧体制被破除掉,同时一系列的新体制建立起来。但如果我们正视现实的话,就不得不承认,其中的一批新体制运作的效果并不完全尽如人意,甚至走样变形、偏离初衷的也并不鲜见。有时我们甚至要面对这样的局面:新体制无法正常运转,旧体制也无法正常运转。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在讨论制度为什么会失败问题的时候,人们通常的回答是:制度本身还不完善,存在许多漏洞。这样的回答被无数的人重复着。其实,这个似乎绝对不会错的答案,至少在我们目前情况下,往往是错误的。
制度失败的原因,大体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制度设计和安排本身的问题。二是制度运行的条件和基础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制度的失败,往往并不在于制度本身,而是作为制度运行条件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有人曾经对我国现有的反腐败措施与西方国家的反腐败措施进行比较,发现在一些领域中,我们的反腐败措施并不比西方国家更为粗疏,相反,有的甚至更为复杂和严密。但问题在于就是不起作用,原因就是基础秩序的缺失。不仅反腐败的问题是如此,其它许多制度的失败,也往往与此有关。
这里我们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制度的运行是嵌入于基础秩序中的。制度运作时许多必须解决的问题,其实不是由制度本身来解决的,而是由制度嵌入其中的基础秩序解决的。正因为如此,很多有效的规则甚至制度,其本身都往往是很简单、很粗疏,甚至充满漏洞的。有效运行的制度一定是完善而没有漏洞的,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如果一种制度能完善到没有漏洞的程度,不仅是没有可能的,即使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其需要的巨大成本也是社会无法承担的。
正因为如此,有人到了西方国家后曾经感叹,在那里要钻制度的空子是太容易了。比如,在许多国家,上火车是没人检票的,你只要去窗口买好票就行了,甚至站台也是开放的。有人还经历了一次这样的事情:有位留学生从英国向国内寄回一块手表。可当家人收到时,只是一只空盒子。里面的手表不翼而飞。当他向英国邮局提出此事时,邮局却未让他出示任何证明且很快地向他赔偿了损失,也不怕其中有诈。
是什么东西使得粗疏的制度能够有效运转,没人钻制度的空子,从而导致制度失败呢?下面的例子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有欧洲手机销售公司免费向消费者派发手机,目的当然是想赚取话费。按照规定,每人只能领取一个,也没有繁杂的手续,签个字而已。有人问,会不会有人重复领取?被问到的当地居民,耸耸肩答道:这怎么可能?正是从这个答案中,我们明白了这个看似粗陋的规则何以不被人们钻空子。换言之,这样一种简陋的制度能够有效运转的基础,就是这句“这怎么可能”。因为“这怎么可能”中实际上包含着太多的东西:个人的尊严、名誉、诚信、遵守规则,甚至还包括不珍惜这些要在未来将会付出的代价等。可以说,没有这一切作为支撑,仅仅“签字即可”的规则,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效运作的。
著名经济人类学家波拉尼曾经提出“嵌入性”这一重要概念,他指出“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尔后,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更具体论证了经济活动不是在真空里进行,而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不过,他更多地是将社会结构理解为“社会关系网络”。但在这里,我们可以将这样的一种理论脉络做进一步的扩展,即所有的制度都是嵌入于“基础秩序”之中的。制度是否有效,与这个“基础秩序”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样的一种思路对于理解我们今天所面对的问题乃至由此要进行的改革都是有意义的。过去,对于制度的失败,我们往往将其原因归结为特定制度本身。比如,当反腐败制度不能奏效的时候,我们很自然地要追问,是不是我们反腐败制度设计上存在什么问题,以至于让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当我们的国企效率很低,甚至国有资产不断流失的时候,我们自然要问是不是国有产权的安排存在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的,即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本身有问题。但有的时候,许多制度的失败,往往不仅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在过去20多年中,我们往往更加重视的是具体制度的变革,而对“基础秩序”的建设却很少给予关注,甚至有时秉持一种机会主义的态度,不惜用毁坏“基础秩序”的方式来获得暂时性的改革收益,结果是为制度有效运作不可缺少的“基础秩序”的崩解。因此,在改革的新阶段上,我们应当把“基础秩序”的构建作为一个重要的任务来加以推进。
那么,什么是基础秩序?我觉得至少包括这样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道德秩序。二是信用结构。三是基础制度。
孙立平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