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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而是一个牵涉到城乡结构、中央与地方、东中西地域等关系的结构性、整体性问题,因此,采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办法,是难以凑效的,必须把“三农”问题放在与城市的关系层面上来解决,放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与此同时,这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努力和实践也说明,不存在一个在短期内就能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揽子方案。这个问题的全面解决必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依照我国总体的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思路,分阶段、分步骤地去解决。
从解决民工的待遇问题入手,来推动“三农”问题最终解决,效果会比较好,也符合我国从传统社会、农业社会、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工业社会、城市社会转变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首先,没有人口的城市化,就不可能有农村的现代化乃至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我国农村人口如此之众,人地矛盾如此之紧张,就业如此之不充分、资源如此之有限、劳动力素质如此不高等,这些问题不是农村本身就能解决的,必须借助于把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推进城市化,才能使农村实现现代化。按城市化的发展规律,一个国家达到50%以上的城市化率,才表明该国基本上实现城市化,而目前我国还只有37%多一点的城市化率,离基本实现城市化的水平还有一定的距离,至少还要完成13%以上的城市化任务,即13亿人中还需要让1.6亿多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有上亿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成了农民工,从日常生活角度来看,他们已经在进行自我城市化,尽管不符合制度性规定的城市化。不管我们是否承认他们是城市人口,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他们在实践着城市化,国家应该从制度上促使他们实现彻底的城市化,比采用行政手段将农村人口强制性地向城镇转移,更具实质性意义和价值,更符合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
再次,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确实为他们改善其在农村的家庭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一些落后农村,农民靠外出打工,特别是进城务工经商,赚取买油盐酱醋和缴纳孩子学费、农业生产资料费、甚至税费等费用的钱。最近几年,农业收入增长非常缓慢,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负增长,农民如果有一点收入增加,也大多是来自从事非农活动的劳务收入。据调查非农收入在农民家庭总收入中占48.08%,其中有51.6的家庭其非农收入已经超过48.08%这一平均水平。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如四川、安徽),民工外出打工赚回的钱已经超过了全省的财政收入。外出进城务工,已经成为不少地方的农村和农民增收的唯一出路,也是缩小城乡差别的一条主要途径。
但是,成千上万的农村人口在城市干着最累、最差、最脏、最险、报酬最低的工作,他们较少享受到城市社会和文明进步的成果。有人认为,这种状况一时难以改变,理由是我国农村劳动力处于无限供给状态。这一解释似乎很在理,但是劳动力无限供给不足以成为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只能接受低等待遇的理由。事实上,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许多问题不仅仅是因为劳动力供给无限带来的,而且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政策和制度规定所致的。比如,跟随父母进城务工的孩子却在城市享受不到义务教育,农民工的组织问题得不到任何制度保障,农民工面临的劳动纠纷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组织和政策支持,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好坏,也没有一个管理部门去关注等。当务之急是努力改善民工的各种社会待遇,使民工不仅能在城市赚到钱,而且还能生存下去,跟其他市民一样,真正成为城市社会的一部分。
努力改善民工的社会待遇,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对等关系。也就是说,相应的投入、付出获得相应的报酬,不能因身份不一样而有不同的待遇。现在在城市,农民工即使与城市职工干一样的工作,甚至比后者干更多的、更艰苦的工作,但得到的报酬却少得多。城市居民能享受到最低工资制度,但是民工却没有,或者说只是名义上也被纳入到这个制度,但没有实质意义。这就是不符合对等关系原则。第二层含义是公平原则,即国家为公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的时候,不应在政策和制度上作出区别对待的规定。这样的公共产品至少应该包括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就业权益保障、公共安全、意见表达和组织参与等。已有不少研究表明,民工在城市中并没有在这些公共产品上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民工的社会待遇问题在现实中越来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始显现出不仅对民工不公,而且也对国家整体发展不利的迹象。该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民工向上流动、融入城市社会的进程,抑制了民工提高自身能力的积极性。目前民工人数已经超过城镇工人,实际上已经成为我国工人的主体。如果不从制度上解决他们的社会待遇问题,那么我国的工人群体将变得非常缺乏竞争能力,影响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与此同时,大量年轻民工(我将他们称之为“新生代民工”)不可能像年纪大的民工那样愿意回到农村,他们进城务工经商,不仅仅是为了找份工作,而且是为了追求城市生活,如果不从制度上解决他们融入城市的问题,那么他们会成为城市社会的一个社会问题。从“三农”角度来看,不好好解决民工的社会待遇问题,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好“三农”问题。由于民工在城市得不到应有的社会待遇,他们在城市只能不断地贡献青春,获得低廉的报酬,这些报酬只够维持他们在农村的家庭生活和生产开支,就没有什么剩余用于发展自己的事业,不少民工告诉我们说:“外出赚点钱零用,没有什么发展”。他们所说的发展,就是办点实业,不少民工在城市干了十多年,家庭并没有变得很富裕。没有积累,就没有发展,所以,广大农民只能处于这样的循环状态:年轻时出去打工———打工赚钱只够贴补家用,十多年干下去,老了在城市找不到工作,只好回农村———又有一批年轻人出去打工———十多年后老了在城市又找不到工作,只好回农村……。这样长期下去,农村依然贫穷,农民依然艰苦,农业依然脆弱,“三农”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所以,解决民工的社会待遇问题,将有利于推动“三农”问题的彻底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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