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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流动
青连斌     2008-11-07 18:53:45
 
 

 

 

   个人或社会群体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之间的变动,统称为社会流动。它既包括向上流动,即改善其社会地位,从一个较低地位流动到一个较高地位;也包括向下流动,即从一个较高地位流向一个较低地位。自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社会流动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正处于一个流动欲望空前高涨、流动速度空前加快、流动规模空前加大的时代。

  社会流动源于社会分层结构

  分层本来是一个地质学的概念,指的是地质构造的不同层面。社会学家借用这一概念来分析社会的纵向结构。即使在一个开放的现代社会,社会分层仍然是一个客观事实。社会成员因为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高低不同而分化为不同的社会阶层。实际上,社会阶级、社会阶层这些概念,反映的都是人们在社会中的不平等地位。

  社会分层的最主要依据就是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不论是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还是社会领域,人们的社会地位都是高低不同的。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创立了三位一体分层模式。他主张,从经济、声誉、权力三个角度综合考察一个社会的经济、社会、政治三大领域的不平等。经济领域分层的标准是经济因素,如果一群人在商品市场或劳务市场上拥有相同机会,而这种机会又仅仅取决于他们拥有的物品或收入,他们就构成为一个阶级。换言之,划分阶级的标准是“市场购买力”,而不涉及在所有制中所处的地位。社会领域分层的标准,是人们的社会声誉。声誉同人们的身份有关,也同人们的知识教养、生活方式等有关。声誉是由社会公认的评价体系确定的,社会的评价从肯定到否定构成了高低有序的阶梯。政治领域分层的标准,则是权力大小。任何有组织的社会生活都存在权力分层现象。权力大小不仅取决于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也取决于人们在科层组织中的管理职位。

  在我国现阶段,同样存在社会分层现象。我们可以根据人们的收入水平、职业声誉、教育程度等多种标准,把社会成员划分为若干社会阶层。“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把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划分为十大社会阶层,它们分别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显然,这十大阶层所拥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量及其重要程度是不同的。

  实现合理流动仍障碍重重

  尽管我国的社会流动出现了前述积极的变化,但当前仍然存在诸多不利于合理有序顺畅流动的障碍因素。

  一是户籍制度。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践看,我国的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人口基本信息管理、人口公共安全管理和户口迁移调控管理等三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组成部分。户籍制度建立之初,只是一般的人口登记制度。后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加强,户籍制度便逐渐有了限制人口流动的作用。再后来,由于经济效率长期低下,可供分配的社会资源越来越紧张,政治天平向城市倾斜,于是,户籍制度进一步有了歧视性的内涵。户籍制度依城乡把全国人口区分为农业户口(农民)和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实行这种城乡分隔的户籍管理制度的核心,就是防止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阻止农村居民的户籍身份转变为城市户籍身份。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已经破冰,但远远没有真正到位,仍然严重阻碍着城乡人口的对流特别是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流动。

  继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土地改革、80年代初期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后,我国需要第三次“解放农民”的制度革命,也就是使农民从土地、农村永久性地解放出来,使多数农民尽快变为非农业人口,特别是对那些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的农村青年提供进城务工的机会以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

  二是教育不公。据有关学者研究,自1980年代以来,处于较为优势地位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代际继承性明显增加,代内流动明显减少;而处于经济社会地位较低阶层成员的子女,要进入较高地位的社会阶层,其门槛明显增高;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障碍不是弱化了,而是强化了。一份关于北京高等院校生源的调查报告则显示,尽管来自农村的生源的绝对人数是增加的,但来自农村的学生所占比例出现了明显下降。1980年代时还占30%1990年代末就仅占17%多一点了。这两个看似没有什么联系的课题研究结果,其实都说明了一个问题,目前我国的社会流动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障碍,社会流动出现了阻塞现象。这背后的重要原因,恰恰就是教育的不公平性,教育资源和受教育机会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分配是不公平的。

  教育不公的一个直接结果是,使人们特别是年轻一代从较低阶层进入较高阶层变得几乎不可能。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在《教育、文化和社会的再生产》一书中,“令人信服”地说明,教育机构的职能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和颁发文凭,同时也是再生产社会不平等并使之合法化的方式,是现代社会中阶级再生产的一种重要机制。教育之所以成为阶级再生产的重要机制,这是因为不同社会阶级的成员掌握的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事实上是不平等的。有钱人能够给自己的子女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穷人则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们的子女不能享受到同富人们的子女相同的教育。但是,在现代社会,教育水平的高低恰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着一个人的职业选择和社会地位。这也就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的重要立论依据。

  三是人为分割而非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长期来对城乡劳动力实行差别地位和差别待遇,集中体现在就业机会的不平等、社会保障待遇的不平等,人为地将城乡劳动力市场割裂开来。这既阻碍了城乡劳动力的对流,也不利于劳动力在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单位之间的流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推进城乡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逐步打破劳动力市场在城乡、部门之间的分割状态,取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地域和身份限制,制止企业对劳动者在性别、民族和地区上的歧视。

  此外,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行业、领域准入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对社会流动也存在诸多的阻塞因素。

  当今中国是一个流动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国社会流动机会大大增加,社会流动速度大大加快,社会流动规模不断扩大。我国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流动时代,其突出表现是:

  首先,一个最令人瞩目的流动现象,就是数以亿计的农民走出他们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成为所谓“农民工”。其中一部分进入乡镇企业成为乡镇企业工人,一部分进入城乡个体户、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成为雇工,一部分进入城镇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后者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比较狭义的“农民工”。因为各种复杂的因素,农民工大多数生活于城市社会的底层,成为城市的“高危劳动力”、“廉价劳动力”、“超时劳动力”。与城镇正式职工相比,农民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但是,不容置疑的一点,就是同在家乡务农相比,他们的收入水平大大提高,从而实现了向上的社会流动。

  其次,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的部分成员已经分化出来,流动到了新社会阶层中。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之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这些新社会阶层的成员,主要是从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中流动出来的。客观地说,这些新社会阶层的经济、社会地位都是比较高的,因而这基本上是一种向上流动。

  再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许多人通过接受高等教育而改变了自己父辈所处的社会地位,实现了向上的社会流动。特别是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和城镇的社会中下层,他们的社会地位的改变就更加明显了。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国高等学校毕业生人数累计达到971万人,“十五”期末的2005年高等学校毛入学率已经达到21%。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仍在继续扩大。教育是实现向上流动的最重要机制。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证明了一点,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通往较高职业地位的途径,主要是教育。虽然我们很难统计来自社会中下层特别是下层的高校学生所占的比重以及他们毕业后的去向,但可以肯定的是,多数人从此进入了社会中上层,实现了向上的社会流动。

  此外,随着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所带来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在社会劳动者构成中,第一产业从业人数比重下降,第二、三产业(特别是后者)从业人数所占比重上升。相应的变化是,以工业为主体的物质生产部门的产业工人队伍增长速度减慢,而金融、保险、房地产、旅游、咨询、广播、电视,以及各种服务业和公用事业等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职工队伍增长速度加快。因而,大批产业工人已经从第二产业流动出来,进入第三产业,成为了商业服务业员工,多数人的经济、社会地位得到了改善。另外,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每年还有相当一部分人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公务员队伍,这也是一种向上的社会流动。

原文出处: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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