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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中产阶层的增长趋势
李春玲     2008-08-04 10:33:5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一个被称之为中产阶层的社会群体逐步增长。尤其是本世纪以来,由于连续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迅速推进以及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社会上出现了一个数量不断增加的中产人群。虽然对于中产人群的数量和构成以及是否形成了一个阶级或阶层等问题还有争论,但不论是学者专家、政府官员还是普通的社会公众,都认同这一群体的存在,并且乐观地预期这一群体在未来的数年里的增长势头。本文依据几类标准的中产阶层概念界定,采用调查统计数据,估计了近二十多年来我国中产阶层的增长趋势。
    

一、以职业和教育为标准划分的新中产阶层的增长趋势
    

现代社会的中产阶层兴起现象,主要是指新中产阶层的崛起。新中产阶层比例是基于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和2005年1%人口抽样数据推算出来的。这里的“新中产阶级”是以职业和教育水平两个标准来界定的,主要包括三类职业人群:各类单位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按照一般界定,新中产阶层是指拥有一定的文化技能并从事白领职业的领取薪金(受雇)的人,相对于雇主或自雇者(资产阶级和老中产阶级)以及领取薪金的蓝领工人(工人阶级)。由于人口普查数据没有包括雇佣状态(雇主、自雇或受雇)的信息,无法把老中产阶级和企业主从中分离出来,因而上述分类并不是一个很精确的新中产阶级的划分。不过,也可以基本反映出新中产阶级的增长势头。1982年,新中产阶级在全国16岁~60岁人口(排除在校学生)中所占比例不到1%,2005年此比例增长到6.7%;在城市,新中产阶级在相应人口中所占比例从1982年的4.9%增加到2005年的16.1%。23年间,城市中的新中产阶级比例平均增长0.5%。


     二、基于EAMC阶级分类所估计的中产阶层增长趋势
    

在当前国际社会学领域,埃里克·奥林·赖特的新马克思主义阶级分类框架和约翰·戈德索普的新韦伯主义阶级分类框架是中产阶级划分最常采用的分类标准。东亚的一批社会学家(“东亚中产阶级比较研究项目”———EAMCProject)在比较了上述两种阶级分类框架以后,提出了一套适用于东亚新兴工业化社会的中产阶级划分模式,即EAMC阶级分类,这一中产阶级分类模式在东亚和东南亚各国的中产阶级比较研究中被广泛采纳。EAMC阶级分类划分出了六个阶级:资产阶级或企业家阶级(雇佣20人以上的企业主);新中产阶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老中产阶级(雇佣20人以下的小雇主和不雇佣他人的小业主);边缘中产阶级(普通办公人员和非体力的商业服务业人员);工人阶级(技术人员、监工人员、技术工人、半技术和非技术工人);农业劳动者。
     本文借用EAMC项目的中产阶级分类,采用现有的历年人口普查数据、1%人口抽样数据和其他统计数据以及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估算了不同年代的城市中产阶级的增长状况。从1982年到2006年的24年期间,城市新中产阶级增长约10个百分点,这一估计与前一部分的推算(依据职业和教育两个指标所做的划分)较为一致。另外,老中产阶级在这24年当中几乎是从无到有,比例增长超过10个百分点。老中产阶级的数量增长迅速并保持相当规模,是我国中产阶级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在大多数欧美国家,新中产阶级的数量增长往往伴随着老中产阶级的数量的大幅下降或衰亡。在东亚国家,新中产阶级的兴起并未导致老中产阶级数量的明显下降,老中产阶级数量一直维持着稳定的规模。而在我国,新中产阶级与老中产阶级数量共同增长。如果按照EAMC的中产阶级分类,当前包括老中产阶级和新中产阶级在内的城市中产阶级的人数规模占城市人口(16岁~60岁非学生人口)约1/3左右。同时,边缘中产阶级的数量增长也比较明显,24年期间,边缘中产阶级的比例增长也大约是10个百分点。边缘中产阶级是新中产阶级和老中产阶级的后备力量,他们的数量增长也预示着中产阶级数量还将持续增长。与此相应的结果是,工人阶级在城市人口中的比例持续下降。


     三、以收入标准界定的中产阶层的增长趋势
    

虽然社会学家倾向于以职业或工作状态以及相关指标来划分中产阶级,但是当前有关我国中产阶级的讨论似乎更关注经济收入标准。不过,到目前为止,对于划分中产阶级的收入标准,学者专家和社会公众都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有学者采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2006年全国抽样调查数据(GSS调查数据)计算出当年的人均收入,并确定人均收入的2.5倍作为划分“高收入者”收入指标,把人均收入平均线至平均线2.5倍之间的人群定义为“中等收入者”,并把“高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共同归类为“收入中产阶级”。收入标准只是其关于中产阶级分类的三个指标之一,另外两个指标是职业和教育,即既达到了收入标准同时也符合职业和教育标准才被归类为中产阶级。本文只是依据收入这一单项指标来确定中产阶级,而通常人们从收入角度来确定中产阶级时,往往认为中产阶级是高收入人群,他们的收入水平足以维持体面而稳定的生活和较高水平的消费,因此,把城镇人均收入的2.5倍作为划分收入中产阶级的标准。依据这一思路,将城镇人均年收入的2.5倍(28272元)设定为收入中产阶级的标准线,以及以城镇家庭人均年收入的2.5倍(21715元)设定为中产家庭标准线。也就是说,在2006年,个人年收入达到或超过28272元的人归类为中产阶级,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或超过21715元的家庭归类为中产家庭。以2006年的收入中产标准线为基准,并考虑历年的消费指数(实际购买力),推算历年的中产阶级收入标准线,由此计算出:2001年,中产阶级的年收入标准线为26964元,中产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为20715元;1995年,中产阶级的年收入标准线为22476元,中产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为18542元;1988年,中产阶级的年收入标准线为13896元,中产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为8141元。根据上述标准线,可计算各年份以收入标准定义的中产阶级所占比例。1988年,以目前收入标准定义的中产阶级在城市中所占比例不到1%,而2006年达到这一收入水平的人在城镇中的比例接近9%,这说明,在城市中这一比例应该超过10%。同时,收入中产的增长速度自2001年以来似乎在加快,2001年至2006年,比例增加了5个百分点,即年均增长1%。


     四、当前中产阶层比例估计
    

上述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出了近二十多年来我国中产阶层规模增长趋势,但是对于当前中产阶层的数量及比例,未做出精确估计,这主要是由于不同的中产阶层概念定义和划分指标所估计出的数字差异较大。社会学家在选择划分中产阶级的指标上较为接近,主要指标是职业、收入、文化水平、消费和主观认同等。但依据这些划分指标估计的中产阶级数量差异较大,即所估计出全国范围的中产阶级比例从3.1%到25%,城市中产阶级比例从8%到48.5%。一般来说,主观估计的中产阶级比例较高,这可能是由于人们主观上强烈感受到当前我国中产阶层在迅速崛起。另外,采用单一指标,特别是职业标准分类中产阶级,其比例估计也较高,而以多元指标来估计的比例则较低。不过,其中几个数据质量较高和估计方法较精细的比例估计则相对比较接近。这几个数据估算结果是,从全国范围来看,中产阶层所占比例在4%~5%之间;在城市,中产阶层所占比例大约在10%左右;在大城市,中产阶层所占比例大约在12%~15%之间。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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