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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一个中部省会城市的社会阶层结构研究
王开玉 方金友     2008-12-17 11:27:40
 
 

 合肥市地处江淮之间、安徽腹地,是安徽省的省会城市。全市辖3个市区、1个郊区及肥东、肥西、长丰3个县,另辖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5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安徽省社会科学院、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四家联合组成了“当代安徽合肥社会阶层结构变迁”课题组。课题组成立以来,在合肥市市辖区进行了四种类型的调查:主要调查1949年以来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貌和社会各阶层的变化的基本情况调查;主要针对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和私营企业主阶层进行的自填问卷调查;对200个涉及各类社会阶层的人进行的个案访谈;并进行了1200份问卷的随机抽样入户调查。

    通过这些调查,课题组掌握了系统的定量数据和资料,对合肥市社会结构、阶层结构及其成因进行了剖析,重点考察了经济、文化、权力三种资源在合肥市常住人口中的分配状况,并根据这三种资源的分配状况,分析了合肥市1670周岁人口的社会阶层结构,勾勒了现阶段合肥市各社会阶层的基本特征。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将有助于党和政府全面准确地评估社会变迁的过程、特征、规律和未来趋势,为制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一、1949年以来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

    19501960年,是合肥市区人口大幅度增长的时期。三年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合肥市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城市之一。随着工业(上海等地迁入一批工厂)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合肥市从农村和外省市吸收了大量职工,市区人口迅速增加,再加上部分区划调整造成的人口机械增长,到1960年,合肥市区已有58.2万人,10年净增52.2万人,其中外地迁入41万人,区划调整划人6万人。

    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张,合肥市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急剧变化。1949年,合肥市工业产值只有166万元,到1957年,工业产值已达1.77亿元。合肥市完成了从消费小镇向工业城市转化的过程。民族资本家、小资产阶级逐步消失,私有雇工转化为公有制工人,公有制工人急剧增加,领导干部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也随之扩大,无稳定职业者越来越少。

    19611976年,是合肥市区人口数量从明显减少转变为逐步回升的时期。1960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部分企业关、停、并、转,精简下放部分职工,市区人口三年减少138万人。1968年,政府开始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插队;1970年,全市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到1976年,市区人口为60.6万人。在此期间,合肥市的城市规模停滞不前,与1960年相比,社会阶层结构也没有多大的变化。

    19771985年,是合肥市人口规模恢复扩张的时期。改革开放开始以后,原来下放知青、下放干部和落实政策人员回到市区,大专院校恢复招生,科研和各项建设事业恢复发展,市区人口八年共增28万人,到1985年,市区人口为88.14万人。1982年,国务院批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合肥市的城市性质定为:安徽省省会,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正在建设中的铁路交通枢纽。合肥市的城市发展全面展开,城区面积进一步扩大,建成区面积为60平方公里,区划调整再次划入7万人,国内生产总值达3139亿元。随之,合肥市的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专业技术人员日益增长,公有制工人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在增加,个体工商户阶层逐步萌芽发展(原来的无稳定职业者、回城无工作者等开始从事个体工商经营),领导干部阶层、办事人员阶层逐步扩大,雇佣工人也随之产生(保姆、帮工等),无稳定职业者人数越来越少。

    19852000年,是合肥城市飞速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初,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扩展到城市,合肥市公有制企业进入大规模、高强度的改革发展阶段,个体私营经济逐步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随着投资环境的优化和城建设施建设的配套,三资企业逐步增多。

    随着合肥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和城市向郊区扩张,专业技术人员阶层进一步扩大,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从业群体;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和个体工商户阶层也在日益壮大;而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则使公有制工人向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流动,成为雇佣工人;农民进城打工的越来越多,无稳定职业阶层也随之扩大。

    从被调查者1982年与1990年的职业变动来看,第二产业工人所占比例趋于下降,第三产业人员所占比例趋于上升。统计表明,在对相关问题作答的749位人户问卷调查对象中,其工作单位或机构属于党政机关(包括军队)的占10.7%,属于事业单位(包括学校、科研院所、医院、托儿所、养老院等)的占23.0%,属于群众团体的占0.7%,三者合计共占34%以上,财政供养基数有所扩大;属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也达到15.2%,表明社会就业结构已经发生很大变化。

    总之,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合肥市社会结构变迁的加快。公有制工人减少,其中一部分人进入非公有制企业或机构就业,成为雇工;一部分人成为小业主、股民等,进入个体工商户阶层;一部分人下岗、失业,进入无稳定职业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逐步形成,个体工商户阶层越来越大。随着农民进城打工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雇工群体也成长起来。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无稳定职业阶层呈逐步扩大趋势,而阶层间的流动也越来越快。

    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必然引发经济结构及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造成资源与劳动力的重组,从而必然推动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1949年以来,在城市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合肥市拥有权力资源、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的群体逐步分化而形成相应的阶层。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无稳定职业者(包括待业青年、两劳释放人员等)进人流通领域成为个体工商户,形成了第一批高收人群体。1990年前后,拥有权力资源的人利用当时的价格“双轨制”,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进行“官倒”,取得超额利润,在这些人中,有的成为企业家,有的成为私营企业主阶层。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金融领域,随着股票、债券等市场的出现,诞生了一批股民、券商等,他们也掌握了一定的资产。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知识与技术的市场化,一批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技术人股、出卖技术或自己组织生产等形式迅速致富,他们有的创办了民营科技企业,进入私营企业主阶层;有的进入外资企业,成为管理人员;有的成为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

    二、当前合肥市的主要社会阶层及其特征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合肥市2000年常住人口为446.59万人(包括具有非本市户籍且离开其户籍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不包括本市户籍人口中流向市外半年以上的人口),与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386.42万人相比,在10年多的时间里,常住人口共增加了60.17万人,增长15.57%,平均每年增加5.82万人,年平均增长1.41%。其中,东市区24.87万人,中市区24.34万人,西市区38.71万人,郊区77.92万人(含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3.05万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81万人、经济技术开发区3.51万人),长丰县89.38万人,肥东县100.66万人,肥西90.71万人。我们以合肥市市辖区134.6万人为基数,少年儿童系数、老年系数分别为22.46%、6.95%,测算出市辖区的劳动人口约为95万人。下面,我们将对合肥市的各主要社会阶层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对这些社会阶层的主要特征进行简要的刻画,并预测他们的未来演变趋势。

    1.领导干部阶层

    领导干部阶层指的是因拥有大量的权力资源而在职能组织中享有决策权的人。这个社会阶层的成员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及全民企事业单位中行政级别在处级及以上级别的领导干部。

    合肥市干部的主要来源有:干部余缺调剂调配、人才引进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招收录用干部、军队专业干部安置等。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干部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革命化,文化程度逐步提高。随着公务员的管理法制化和约束机制的加强,干部阶层的整体素质正在不断提高。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县处团级以上)也应包括在这个阶层。

    据合肥市人事局的统计资料,2000年,合肥市有国家公务员28520人,加上省直机关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总数不低于10万人。而按省会城市以县处团级以上人员为领导干部这一标准衡量,在合肥的领导干部阶层约有1万人,约占劳动人口的1.1%。

    这个阶层拥有较多的权力资源,平均收入处于中上水平,文化程度大多在中专以上,因而也拥有较多的文化资源。从对合肥市干部自填式调查问卷的统计可以看出,拥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占被调查者的87.0%,拥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占70.8%。但这个阶层的确切的阶层位置根本上还是由权力资源的拥有量(即在职能系统中的行政级别)来决定的。对他们来说,文化资源的益处常常需要通过权力资源的运作才能实现。在没有文化资源的情况下,因拥有权力资源可以获得另外两种资源。

    总的来说,领导干部阶层在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应属政治精英,这个阶层的发展趋势是年轻化、知识专业化。至于这个阶层的政治与社会态度,则以认同现行政策和发展战略为主。在个案访谈中,一位司局级领导干部谈到,在1949年解放初期是靠革命热情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现在则要回归到按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轨道。在谈到市场经济与私有制的统一时,他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化与社会化应剥离开,生产经营要社会化;在谈到社会结构时,他认为,分层与流动是社会阶层结构的动与静两个方面。

    2.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是拥有较多文化资源的阶层,由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已在1983年以前被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被聘任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所组成的社会阶层,具体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各级各类教学机构中的教学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具体阶层位置,由其拥有的文化资源的量来决定。不过,由于文化资源的资格认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有关职能组织做出的,所以,来源于政府职能系统的权力资源对这些社会阶层位置是有影响的。据统计,2000年,合肥市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约12.6万人,约占全市劳动人口的13.3%。

    1978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许多工人、农民子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由原来的阶层流动到了专业技术人员阶层。随着改革的深化,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改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的就业机会和渠道日趋多样化,就业单位也由原先的以公有制单位为主改变为各种所有制单位都有。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还出现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向非公有制单位大量流动的现象。

    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性大,收入水平在中上等,社会态度比较温和,大多数人倾向于靠自身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在个案访谈中,有一位被访问者,1967年出生于农村,1983年考上武汉粮食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安徽饲料厂,1992年跳槽到中泰合资正大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这样,他就经历了由农民—国有企业技术人员—外资企业业务管理人员的流动过程。随着知识分子在政治上由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臭老九”改变为现在的工人阶级组成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也成为社会各阶层中最活跃的阶层。这个阶层中的专家学者不仅是知识精英,而且可以参政议政,对国家和省市政策产生影响。1995年以后,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有新的发展,一方面,出现了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两个新的群体;另一方面,这个阶层中有一部分人分化出去了,一些人创办了民营科技企业,进入私营企业主阶层,另一些人则成为外资企业管理人员,进入经理人员阶层。

    合肥市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群体在结构上有四个特点:一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中介组织的执业人员文化素质较高;二是政府部门主办的某些中介组织中离退休人员多,这导致了整个队伍结构的老龄化;三是在中介组织起步阶段,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但由于国家对中介组织逐步推行专业资格认证制度,现在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开始以真正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四是这个新兴群体的人数在合肥市呈逐年上升趋势。2000年的总人数约有5万多人,占全市劳动人口的5.26%。

    自由职业人员主要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就业、收入及生活处于自由状态的人群,其主体是拥有较多文化资源或者拥有某种技术特长的人员,如自由撰稿人、自由经纪人、艺术家等,他们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与服务对象都不是固定的。他们的文化程度较高或有特长,收入水平应该较高。尽管他们从事的是自由职业,但从其职业的本质特征来看,他们仍然属于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目前,在合肥市,这个群体的规模尚小,估计在合肥市只有1000人左右。

    3.办事人员阶层

    办事人员主要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的非体力劳动者,他们拥有一定的文化资源与少量的权力资源。如上所述,在合肥市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包括公有制企业负责人)总数不低于10万人。如果扣除其中的领导干部阶层,大约有9万人,约占全市劳动人口的9.5%。

    这个阶层的人员的文化水平在初中以上,经济收入处于中等水平,管理等级居于中下级。这个阶层的主要来源则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招干、以工代干、毕业生分配以及复员军人转业等,他们的流动也是多方向的。在个案访谈对象中,有这样一位被访问者,他于1972年出生在肥西县农村,1995年大专毕业,分配到合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从事计划工作,成为办事人员;1999年,他辞职到合肥汉斯卡丁车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成为经理阶层的人员。

    一般而言,办事人员阶层只拥有少量的权力资源(包括源于政府职能组织的权力资源以及源于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职能管理组织的权力资源),基本上没有决策权。在国家和社会管理领域,他们受主管领导的支配;在生产领域,他们受经理人员阶层或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支配;同时,他们又对其下属的部分人力、物力资源拥有少量的支配权。

    4.工人阶层

    工人阶层的具体构成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工人;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由国家或集体控股的有限公司的工人;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雇工;乡镇企业工人和部分农民工。按工作行业分,工人阶层又包括产业工人与商业服务业工人两个亚群体。2000年,合肥市公有制企业工人14.4万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雇工(非农户口)约4.5万人,农民工3.5万人,共计约22.4万人,约占劳动人口的23.6%,  占合肥市辖区总人口的20.9%,是合肥市最大的社会阶层,其文化程度以高中、初中为主。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公有制工人与雇工在收入、社会地位、社会福利等方面趋于一致。公有制企业职工收入维持在中等偏下水平,雇工收入总体上属于中等。从个案访谈调查看,公有制企业职工多半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收入比原来有所下降,福利待遇不如以前,就业的稳定性也不如以前了;雇工期望能在社会保障方面享有与公有制企业职工同等的待遇;农民工则希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差别。

    工人阶层内部的最大差别是:首先,公有制经济中的工人在名义上仍有权分享一部分公有资产的收益,比如劳动保障、退休金、医疗保险、住房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等,虽然目前所能分享的这些福利待遇越来越少,但其中的许多人仍在或多或少地享受着这些待遇;其次,非公有经济中的雇工之间也存在着就业状态的差异,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一些跨国企业也向雇员提供住房、医疗保险等福利;第三,农民工的不同之处则是,他们遭受着由城乡二元体制所造成的就业歧视。无稳定职业者阶层与工人阶层、农民阶层的一个重要差别就是就业的不稳定性。

    另外,按行业划分的产业工人在合肥呈减少趋势,而商业服务业工人则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而迅速增长。

    5.农民阶层

    农民阶层由具有农业户口且仍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民构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非农化程度的提高,合肥市农业人口越来越少,主要集中在郊区。据合肥市公安局的统计,2000年,合肥市纯粹或主要务农的农民约有14.8万人,约占全市劳动人口的15.6%。这个阶层的文化程度多半在初中以下,2000年人均纯收入3572元,平均收入水平偏下,但阶层内部的收入差距也较大,种养专业户的收入比一般农民的收入高得多。

    6.无稳定职业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无稳定职业阶层指的是就业、收入及生活处于不稳定状态并缺乏必要生活保障的人群。其主体是生活处于困难中的失业待业人员、下岗职工、退休工资较低人员、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和能力、没有其他经济支持的老年人口与病残人员等。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合肥城市的发展,就业岗位日益增多,再加上吃“大锅饭”的影响,到1980年以前,无稳定职业者的人数越来越少。

    20世纪80年代起,商品经济在合肥市逐渐兴起,一些原来的无稳定职业者(如返城知识青年、“两劳”释放人员等)干起了个体工商经营,或者创办私营企业,逐渐转变成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主。

    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原来的工人阶层的一部分成员下岗,加入到无稳定职业者阶层;进城打工的农民中也有一部分人暂时找不到工作,使这一阶层迅速增大。合肥市登记的下岗失业人数占劳动人口的3.5%,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未登记的下岗人员以及属于单位内部下岗的人员,病残及无生活着落者所占比例也在4%左右。

    合肥市区现有无稳定职业者约20.6万人,约占市辖区劳动人口的21.7%。他们的文化程度较低,经济资源、权力资源缺乏,收入和社会地位都处在社会底层。他们的月收入在300元以下,他们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则在200元以下。

    上述工人阶层、农民阶层与无稳定职业者阶层,在现阶段的合肥市,是三个较少或很少拥有权力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社会阶层,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其中一种或超过一种资源的控制支配之下。这三个社会阶层的具体阶层位置,不是由三种关键资源的拥有量来划分的,而是由他们的就业状态来决定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肥市产生了一些新兴阶层,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等。下面,我们再分别扼要勾画一下这些新兴社会阶层的特征。

    7.经理人员阶层

    经理人员阶层指的是因拥有部分权力资源而对职能组织的人力物力资产有一定的支配权,同时也分享少量的决策权的人。这个社会阶层主要包括全民企业单位、企业化事业单位中行政级别为处以下的中层领导干部,但不包括属于其行政级别在县处团级及以上的国有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如公有制企业的厂级领导——他们属于领导干部阶层;也不包括混合经济、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私有资产出资人、老板等——他们属于私营企业主阶层。

    经理人员阶层的特点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他们不是出资人或股东,而在公有制企业中,则不是企业的主要领导,但他们对企业享有一定(甚至较大)的经营管理权,他们的文化素质较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在合肥市处于较高水平。例如,在个案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合肥市某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的月收入达8000元,年终还可视经营获利状况获得奖励。

    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是经理人员阶层中值得注意的一个群体,他们都是外国跨国公司和其他大中型外资企业的代理人和中高级经理人员。由于外资企业的实际拥有者无法直接控制其在中国的投资及其所雇用的劳动力,为了充分发挥当地人力资源的作用,其管理技术人员日益本地化,这些代理人和中高层经理人员实际上就掌握了这些资源和劳动力的管理权,他们实际上分享了这些经济资源。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0年合肥市外资企业551户,投资总额187415万美元;而在安徽省工商局登记的有221户,投资总额264281万美元。如按每户15人计算,则有人员11580人。他们文化程度高,收入水平高,就业相对稳定,由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分化而来。将来的趋势是,一部分出国向高层次外资管理人员发展,一部分有可能成为私营企业主。

    目前,包括外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内,合肥市的经理人员阶层总计约有2.7万人,约占全市劳动人口的2.8%。他们中的一部分也属于经济精英。

    8.私营企业主阶层

    私营企业主阶层指的是直接或间接拥有中等以上规模的经济资源的人。由于一般所说的私营企业主是这个社会阶层的主要成员,因而把这个社会阶层称之为私营企业主阶层。而按照我们的标准来衡量,除了私营企业主外,这个社会阶层的成员还包括其他非公有制经济中拥有中等规模的经济资源的企业主、投资商、企业股东、债券经营者等。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合肥市2000年共有私营企业5010个,投资者12111人,雇工人数45585人,注册资金约31.04亿元。安徽省工商局登记的私营企业共有652户,投资者1452人,雇工人数4544人,注册资金约19.34亿元。按此计算,合肥市共有私营企业主1.6万人,约占全市劳动人口的1.7%。

    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收入在合肥市处于上等水平,他们的文化程度则参差不齐,来源于原公有制单位的人员以及民营科技企业创办者的文化程度高,而由个体户发展而来的人员的文化程度低。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民营科技企业是合肥市的新的经济增长亮点,从1992年以来,以每年2030%的增长速度发展。民营科技企业自诞生之日起,就面向市场,走出了一条科技创造财富、财富推动科技的成功之路。民营科技企业的创办者群体是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新生力量,成员主要来自公有制单位的知识分子和留学归国人员。这个群体的成员流动性大,收入水平高,所拥有的最大资产是文化技术资源,同时也拥有一定的经济资源,而他们所经营的企业则是高利润、高风险企业。据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统计,2000年,合肥市有民营科技企业1000多家,从业人员在1.5万人左右。

    9.个体工商户阶层

    个体工商户阶层指的是拥有少量经济资源的人。这个社会阶层的主要成员是拥有少量资源、雇用少量劳动力或不雇用劳动力、主要从事工业、手工业、商业经营的劳动者。除了个体工商户外,我们还把小股东、小股民、吃息族等归人这个阶层。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0年,合肥市有个体工商户47128个,从业人员103222人,注册资金约5.09亿元。由于个体工商户都是家庭经营,很少雇工,因此,可把其从业人员数视为这个阶层的人数。合肥市个体工商户阶层占全市劳动人口的比例约为10.9%。他们的收入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文化程度多在高中以下。他们的想法大都是希望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和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等。

    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这两个与经济资源有关的社会阶层的确切阶层位置,是由其拥有或分享的经济资源的量来决定的。在这些阶层中,有些成员同时也拥有文化资源和权力资源(这里的权力资源的来源不是政府职能体系而是企业中的职能管理体系),但拥有或支配的经济资源的量才是决定其阶层位置的根本因素。需要强调的是,现阶段合肥市社会中的这些阶层与西方社会的资本家阶层有很大差别,这种差别不仅表现为前者拥有的经济资源数量大大少于后者所拥有的经济资源,两者不可同日而语;也表现为社会属性的不同,因为两者所属的社会制度不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肥市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与个体工商户阶层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者、建设者和推动者。

综上所述,结合人们的收入状况和社会地位,我们划分出合肥市的9大社会阶层,并确定各个阶层的社会等级,其大体分布情况见表1

 

1  现阶段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

单位:万人、%

   

 

百分比

社会等级

领导干部阶层

经理人员阶层

私营企业主阶层

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办事人员阶层

个体工商户阶层

工人阶层

农民阶层

无稳定职业者阶层

1.0

2.7

1.6

12.6

9.0

10.3

22.4

14.8

20.6

1.1

2.8

1.7

13.3

9.5

10.8

23.6

15.6

21.7

中上

中下

中下

底层

 

95.0

100.0

 

 

    从表1可以看出,现阶段合肥市的社会阶层结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合肥的阶层结构是较完整的;二是合肥的社会阶层已经初具橄榄型,大体处于社会中间层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与个体工商户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合计已达33.6%,即已超过13

    由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发展使整个经济结构多元化、复杂化,现阶段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也有一定的复杂性。一方面,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存在着优势阶层、劣势阶层与中间阶层;另一方面,在介于两种主导生产组织方式之间的混合经济地带,还存在着过渡阶层,而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甚至还使得某些社会成员形成阶层位置不确定的边缘群体、亚群体与过渡性群体。因此,上面所划分的9个社会阶层的基本框架在现实生活中是明确存在的,但各社会阶层的构成则肯定是暂时的和可变的,亦即合肥市社会成员的具体阶层归属不会是固定的。随着市场化、城市化的深入,社会成员在各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将会日益加快。

    目前,在上述9个社会阶层中,拥有较多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权力资源的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优势地位,它们是合肥市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支配阶层;拥有少量或不拥有这三种资源的阶层,则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弱势地位,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被支配阶层。

    一般而言,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权力资源的影响力相对减弱,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影响力逐步增强,社会成员在各阶层之间的流动增加,特别是中间阶层的成员向上、向下流动频繁。如个体工商户阶层的成员一旦投资成功,便将很快发展成为私营企业主,而如果投资失败,则会沦为雇工阶层或无稳定职业阶层。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有些阶层在逐渐丧失其曾经拥有的某些结构性或体制性资源,以致整个阶层的地位出现下降的趋势。例如,在改革开放以前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合肥市公有制工人的社会地位、收入水平处于中上层次,而自1980年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化进程的加速,他们的收入水平相对下降,在社会权力格局中的地位也逐步下降,以致整个阶层已成为现阶段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中的被支配阶层。对1200份人户调查问卷的统计表明,合肥市各阶层的年人均收入为9010元。最高收入是最低收入的38.6倍,实际相差114328元。收入水平最低的被调查者大都属于无稳定职业者阶层。这个阶层既无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又无再分配权力,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低收入水平。

  三、把握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特点与规律,

    推动合肥市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成长

    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的上述构造及其变迁模式,不仅代表着安徽省城市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一般状况,在全国中等城市的社会阶层结构变迁中也具有典型性,并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向着合理的现代结构形态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下面,我们将扼要分析一下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特点与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合肥市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政策建议。

    (一)中等收入层迅速兴起

  我们按照多数国内学者所理解的中等收入层概念(一般多以工业化理论为基础),来确定什么样的人有可能成为中等收入层。一般而言,所谓的中等收入层可以被分为传统中等收入层

与现代中等收入层。传统中等收入层由小业主、自耕农、自雇营业者等阶层组成,现代中等收入层则由那些从事非体力劳动并享有中等收入的阶层组成。伴随工业化的进程和产业结构及职业结构的升级,非体力劳动者数量大增,使得中等收入层的规模迅速扩大。

    1.合肥市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例较大

    确定中等收入层的第一个标准是职业分类。我们认为,1200份入户问卷的被调查者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小工商业主、商业服务业中的非体力人员和需要专业技能的非体力工人,都可以被归人中等收入层。在合肥市1670岁人口中,符合这种职业界定的人占57.1%。其中,较严格定义的现代中等收入层(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约占22.8%;传统中等收入层(个体工商户)占108%。

    确定中等收入层的第二个标准是中等收入水平。合肥市个人月平均收入为723.95元,据此,我们暂定个人年收入在800050000元的人有条件成为中等收入层的成员。在合肥市,符合这种收入标准并符合职业分类条件的人约占1670周岁人口总数的40.3%。也就是说,依据这两个划分中等收入层的基本标准,在合肥市的1670周岁人口中,大约有25的人有可能被归人中等收入层,其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和家庭经济生活水平接近平均值的中等收入阶层占24.2%。从总体上来看,合肥市中等收入阶层的主要构成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尤其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且13左右是3140岁年龄段的人口,多数是男性。

    2.教育水平与收入高低有很大关联

    在合肥市,构成中等收入层的社会阶层主要有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阶层。对自填式调查问卷的统计表明,98%的干部拥有中专及以上学历,75%的私营企业主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从总体上看,合肥市的中等教育相当普及,而且较年轻的年龄组受教育机会较平等。分析还表明,教育对收入增长有明显作用。在合肥市,个人多受一年教育,其收入增长34.12元。这意味着,教育机会的日益普及有利于降低经济与其他资源分配不公的程度。

    但是,在回归分析中,我们还发现了另一个问题,即教育对收入的影响是:受教育水平越高,收入增长幅度也越大。例女口,与无学历的人相比,有初中文化的人多收入206.23元,有高中文化的人多收入227元,有中专文化的人多收入377.58元,有大专文化的人多收入435.16元,而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的人多收人822.01元。可见,越是高等级的教育水平,增加收入的作用越显著。目前,合肥市教育机会的分布是,初等教育和较低级的中等教育较为普及,而真正对收入产生较大影响的高等教育机会的分布则不平等。

    教育机会的获得是由个人能力来决定,还是受到个人以外因素的影响,这对于社会经济的公平是一个关键问题。回归分析显示,在合肥市,个人教育水平受家庭背景和生长环境的影响强烈,父母职业和父母的受教育水平、14岁的居住地和户口、当前户口及性别等先赋性的因素,能解释28%的个人文化水平的高低变化。影响最显著的是父母文化水平、个人14岁居住地及性别,这些因素能解释近14的教育水平变化。这表明,近年来,教育在强化社会经济差异方面的作用有所增强,从而社会经济地位的代际传递现象有所增强,阶层地位的固化程度有所提高。

    3.与全国相比,合肥市中等收入层的人均收入水平较低

    如上所述,我们的调查表明,合肥市个人月平均收入为723.95元,其中,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8881元。这样,我们所确定的中等收入层的人均收入水平,在东部发达省市有可能是中下水平。但在合肥市,由于生活资料价格较低,如商品房均价为14001700/平方米,所以,中等收入层的恩格尔系数在40%左右,符合小康生活水平的标准。

从合肥市社会结构变迁中可以看出,从1949年以来,合肥市的中等收入层的构成一直是变动的,改革开放以前的主要构成是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20世纪80年代以后,主要构成变化为个体工商户、专业技术人员及办事人员阶层,即使现在,中等收入层的构成还在不断变动,这主要是社会流动的无序性使然。中等收入层的不稳定对合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在政策、税收、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中等收入层稳定有序成长。

    4.从总体上看,经济资源、文化资源与权力资源的分配趋于一致

    调查表明,首先,拥有权力资源的人也会有高的收入和文化水平,拥有经济资源的人也会有较多的权力和文化资源。同时,一个社会阶层的技术等级或管理等级越高,其收入也越高,反之亦然;同时,各阶层的收入差距也与各阶层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差距相关,阶层之间的经济资源拥有量的差距越大,其间的收入差距也越大。这种收入分布格局意味着,在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过程中,越是市场化程度高的地方,市场对收入分配所起作用越重要,这是一些新兴阶层的收入比其他阶层高的原因所在。但是,这种一致也不是绝对的。例如,在拥有资源较多的群体中,权力资源与收入的拥有量会有些区别。拥有最多权力资源的人所拥有的经济资源不会太少,但他们并不同时掌握最多的经济资源;反过来,拥有最高收入的人所拥有的权力资源很多,但他们不会是控制权力资源最多的人。这不仅体现在高级干部与私营企业主这两类人所控制权力资源与经济资源量不同,而且在干部群体内部也因这两种资源拥有量的差异而导致类别的差异,即有些干部控制权力资源多,但收入水平属于中等或稍高;而另一些干部的收入相当高,但所拥有权力资源则略少。

    其次,有些类别主要由国家干部组成,有些类别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为主,有些类别以农民或工人为主。这说明,资源的分配与职业及与职业或工作相关的社会性分割因素有联系。社会经济的分化产生了一个人数极少的精英集团,他们是高级别的干部和大企业主,他们拥有的权力资源或经济资源远远高于一般人。

再次,在现有的体制下,在同一个阶层中,一些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所获得的收入和所拥有的资源远远高于非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例如,同是工人阶层,合肥市供电局的工人所获得的收入和所拥有的资源就比合肥电机厂的工人多得多。

    (二)新兴阶层作用重大

    1.科教与产业强强联合,催生、壮大新兴阶层

    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分院等十多所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集团强强联合,组建科技实体。例如,美菱集团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共建国内首家食品保鲜技术研究所,神鹿集团与江苏中医学院共建消化病研究所,国风塑业集团与北京化工大学共建工程材料研究所,又与同济大学共建国风同济化学建材研究所,安徽芳草集团公司与安徽大学共建芳草精细化工研究院。这些科技实体的出现,不但有利于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也使原来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分化出新兴经理人员。合肥市为此建立的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技术创新教育培训基地和技术创新服务市场,同样催生了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群体,而原来的专业技术人员把技术成果直接应用于生产,则产生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者群体,使私营企业主阶层增加了一支生力军。

    2.民营科技是合肥新的经济增长点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全国53个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的杰出代表,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对亚太地区特别开放的四大科技工业园之一。2000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技工贸总收入140.3亿元,较1999年增长20.4%,其中90%以上是民营科技企业创造的。此外,智力资源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坐落在合肥的中国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分院、合肥工业大学等都有一大批高科技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占据先机。同时,高新科技工业园为掌握高新技术的人才创业大开方便之门,造就了一批高收入的新兴的民营科技企业,它们成为合肥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3.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结构变迁

    合肥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大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与1991年相比,1997年个体私营经济所创产值增长了17.4倍,2000年个体私营经济完成税收3.5亿元,占全市税收8.4%。1998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达9.56万个,从业人员19.8万人,销售收入3814亿元;私营企业发展到5098个,从业人员7.35万人,销售收入12.51亿元。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形成了以公有化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收入分配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革,而且形成了新兴的个体工商户阶层与私营企业主阶层。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迅速富裕起来,特别是原来没有工作的城市贫民,自己创业致富,由社会底层向中、高层发展,从而加快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合理变迁。

    (三)促进合肥市社会阶层结构合理变迁的政策建议

    1.扩大中等收入层,缩小两极分化

    国际经验表明,以中等收入层为人口主体的社会阶层结构,对稳定社会有极大帮助,其原因有以下三个。

    ①中等收入层是社会高层与社会底层之间的缓冲层,当中等收入层成为社会主体时,社会高层与底层的冲突会缓和,这是社会稳定的社会基础。

    ②中等收入层在社会上代表温和的、保守的意识形态,当这种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极端的和激进的思想和冲突很难有影响力。这是社会稳定的社会心理基础。

    ③中等收入层是引导社会消费的主要群体,当中等收入层成为社会的主体部分时,其生活方式将保证有庞大而稳定的消费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经济基础。

    同样,合理合法的收入差距有利于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但收入差距过大,导致两极分化,则必然对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产生不良影响。可见,在扩大中等收入层的同时,要缩小两极分化。

    为了在合肥市建构一个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根据调查研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应从社区阶层化走向社区多元化。我们在合肥市10个街道30个居委会对1200户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阶层分区而居的现象已相当明显。例如,在东市区红光路街道的钢北新村、东市区大通路街道的安纺一村居住的多为下岗职工及无业人员,他们收入低、消费水平及文化水平相对也低,因而这些地方就成为下层阶层居住区;在西市区芜湖路街道的南苑新村、西市区巢湖路街道的航运南村居住的大多是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主,他们有一定收入、消费水平,文化程度相对高一些,因而这些地方就成为中层阶层居住区;而在西市区三里庵街道的琥珀山庄、西园新村、中市区益民路街道的省政府机关宿舍居住的大多是省、市机关干部及较大的私营企业主,他们收入较高、消费水平及学历也较高,因而这些地方就成为上层阶层居住区。

    社区的阶层化,在有利于同一阶层内部的相互促进、相互交流、共同发展的同时,也会造成不同阶层之间的相互隔阂,阻碍了阶层之间的沟通与融合,从而不利于社会稳定。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在合肥市各个区同等地建设高、中、低档商品房,而不是只在中市区、西市区建设中高档住宅区,东市区集中建设经济实用房。实际上,在同一住宅区内,是有可能建设不同档次的商品房的。

    第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削弱家族资本。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资源再分配职能,使财政支出向公共财政方向发展,加大缩小贫富差距的力度,我们认为,必须加大税收征管。对处于上中层的领导干部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加强征税力度,主要加强针对那些灰色、隐藏等体制外的收入的所得税的征收。合肥市的私营企业大都以家族资本为主,加大征税特别是遗产税的征收,可以削弱家族资本的代代相传,有利于给人们平等的发展机会,使阶层之间的流动更趋合理。

    第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贫困阶层。在合肥市这样的城市,高低收入的实际差距在不断扩大。若要减缓这种经济不公平现象的继续发展,在采取调节收入的税收政策来限制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的同时,还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幅度地减少低收入人口(主要是无稳定职业者,其次是工人)。要全面地缩小收入差距,降低经济不平等程度。我们认为,在实行充分就业政策的同时,要保证退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按时、按量、按人足额发放。

    2.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二元社会结构

    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二元社会结构,是造成城乡居民身份不平等、发展机会不平等、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城乡流动梗阻、城市化进程滞后等现象的主要原因。合肥市许多单位在录用员工时的一个条件是有本市户口,这样的条件不利于合理的社会流动,把一批有用人才挡在城市之外。最近,合肥市在户籍制度上已经有所松动,但是,我们认为,还应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最终消除二元社会结构的负面作用。

    3.大力培育新兴阶层和群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合肥市曾经是中国第一台VCD、微机、窗式空调的诞生地,但这些产品在合肥开了花却没有结果,这些科技成果最后在江苏、山东等省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江苏新科VCD、山东潍坊华光计算机、江苏春兰空调都是在有关企业聘请了掌握这些高新技术的合肥市科技人才后,发展壮大起来的。合肥市是全国著名的科教基地,掌握高新技术的人员相对较多,在20世纪80年代,经济发展水平与山东省青岛市、浙江省的宁波市不相上下,如今已经大大落后于这两个市了,其主要原因就是留不住人才。可见,科技成果的转化必须与培育新兴阶层结合起来。培育掌握高新技术人员的新兴阶层和群体,将进一步促进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从而不但促进经济发展,也有利于阶层之间的合理流动。

  4.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解决下岗失业问题

  1982年,合肥市在业人数48.74万人,除农民外,公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工几乎占100%;1990年,合肥市在业人数28万人,除农民外,公有制职工占90%以上;2000年,合市全市在业人数95万余人,除农民外,公有制职工只占1%。从1992年开始,公有制单位分流人员多达38万人,而体、私营经济吸收就业人员达33万人。合肥市近几年来经济展平稳、社会安定,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解决下岗失问题有很大关系。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新兴的个体商户阶层与私营企业主阶层。这两个阶层的壮大,有利于中等人阶层的扩大,使合肥市的阶层结构趋向合理。可见,大力发个体私营经济,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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