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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事业发展中亟需关注的几个问题(摘要)
朱庆芳     2008-11-07 18:53:45
 
 

为了反映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情况和小康目标实现程度,本课题从文化事业投入、居民消费结构、公共文化事业服务设施、出版业、广电网络等五个方面,选择有代表性的30个指标构成文化事业指标体系。

 

一、        近五年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2005年与2000年比较,全国文化事业综合指数为197.3%,年均递增14.6%,反映了近五年来文化事业发展较快,与上年比较,增长了5.6%。分类看,以广电网络指数发展最快,五年中增长了2.4倍,年均递增27.8%,其次是出版业指数增长1.1倍,年均递增16.5%,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指数增长46.1%,年均递增7.9%, 增长较慢的是文化事业投入指数和文化消费结构指数,五年仅分别增长8.6%和5.0%。

从主要指标看,增长最快的是互联网上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2000年的0.7%上升至2005年的8.5%,增长了11.1倍,至2006年7月统计,上网人数已达1.23亿人,占总人口9.4%,宽带上网人数已达7700万人,占网民人数的2/3。城乡居民电视机已基本普及,有线电视用户已发展到1.3亿户,电视人口覆盖率已达95.8%,城镇每百户拥有电脑已达41.5%,比2000年增长3.3倍,每百人光盘出版拥有量为35张,比2000年增长了4.5倍。以上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新兴文化、电子消费的时代已经到来,而且发展势头迅猛。

 

二、        文化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文化事业经费投入比例偏低,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据国家统计局文化事业的统计口径,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响、文化艺术、体育、娱乐业,2005年文化事业固定资产投资为686亿元,占总投资0.91%,投资额虽比2000年增长了1.5倍,但占总投资的比例却比2000年的1.0%下降了0.09个百分点,国家财政支出中用于文体广播事业费为703亿元,占财政支出2.07%,比上年比例略有下降,比2000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2005年的人均文化事业费仅有54元,文化事业费与文化投资合计为1389亿元,人均107元,占GDP为0.76%,比上年和2000年的比例均略有微升。

由于文化事业投资和事业费投入比例过低,比例还略有下降,它制约了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满足不了居民对文化消费的需求。如城镇每万人口拥有的文化事业机构(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近五年来略有下降,从2000年的0.139个降至2005年的0.135个,我国大城市每万人口的博物馆与影剧院,仅为发达国家大城市1/5和1/3, 农村文化站覆盖率只有83%,城镇公共图书馆的人均藏书量只有0.37册(纽约、东京为3册,柏林为7.5册),我国人均购书费仅0.46元,艺术表演团体平均每团全年演出仅168场次,经费自给率只有35.5%,全国有2/3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等因经费不足生存艰难,有的只好出租用作各种展销会,文物保护也因缺乏经费而面临困境。

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各文化单位参与的文化产业课题组发布的2004年统计数据,全国文化产业(包括出版、广电、网络、休闲、娱乐等)创造的增加值为1837亿元,仅占全国GDP总量的1.15%。。按从业人员计算,人均创造的文化增加值为4.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化事业投资偏低的情况下,许多城市以打造标志性建筑为名,纷纷兴建豪华的大型场馆,如重庆市为亚洲杯足球赛新建的奥体中心,投资近7亿元,可容纳6万观众,球赛结束后,由于各种维护费每年约600万元,因电费太贵,即使是周末,也陷入黑暗之中。还有的大剧院投资高达几十亿元,平均每个座位投资高达七十多万元。当前,老百姓需要的是真正惠及公众的中低档娱乐场所和体育场所,背不动豪华的公共场馆,这种豪华的“面子工程”兴建热潮亟待“急刹车”。

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较低,美、英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分别达5.8%和7.6% ,加拿大为3.8%,而我国仅为1.15%,若包括相关的文化生产和销售的增加值,也只占GDP2.2%,若按人均文化GDP计算,则比发达国家的效率低得更多。

还应指出的是,2005年国家财政用于社会文教科卫的总支出(包括事业费和基建投资)共8953亿元,占财政支出26.4%,比2000年的27.6%的比例还降低了1.2个百分点,占GDP的比例由4.4%提高至4.9%,但其中文化支出1389亿元,仅占GDP 0.76%。

教育、卫生、科研经费的不足已引起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成为每年“两会”的议论热点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各种提案,而文化经费投入比例更低,文化事业的发展滞后不仅影响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提高,还由于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长期得不到满足,使封建迷信、赌博、低俗和黄色的戏曲占领了城乡基层文化阵地,它已经制约和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却还未引起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二)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较低,与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已由过去的“生存型”转变为“发展享受型”,城乡恩格尔系数均呈下降趋势,用于文教娱乐休闲等消费的比例已有明显上升,据2005年城乡10万户的住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支出达1097元,占消费支出13.8%,比2000年的13.4%略有上升,但比上年的14.4%下降了0.6个百分点,农村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为296元,占消费支出11.6%,比2000年仅提高0.4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文教娱乐支出中,教育费支出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如2005年城镇人均教育费支出达571元,占教育文娱服务支出的52%,在农村,估计教育费支出也有一半多,教育支出中包括了许多不合理的乱收费和‘赞助费’等,这种‘高价教育’不仅不能提高文化娱乐生活的质量,反而会影响城乡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提高。扣除教育费支出后,城乡真正用于文娱休闲支出只有526元和150元,各占城乡消费支出的6.6%和5.8% 。

上述数据均是平均数,实际上文化消费与贫富差距有密切的制约关系,一般情况下,只有在解决温饱、安居乐业后才会将余钱用作文娱休闲支出,也即恩格尔系数降低到一定程度才能改变消费结构。根据住户调查,近十多年来贫富差距呈扩大趋势,目前贫困人口还有近八千万人,占全国人口6.1%。2005年城镇10%的低收入户用于文教娱乐支出只占消费支出11.7%,其中教育支出占10.3%,扣除教育支出后的文娱支出仅有43.3元,只占1.4%,而10%的高收入户用于文教娱乐支出占15.2%,扣除教育后的文娱支出为875元,占4.6%,高收入户比低收入户的人均文娱消费支出高19倍。这反映了高收入户的文化消费倾向明显高于低收入户。

近几年广大中低收入居民反映最强烈的是住房、教育、医疗支出负担过重,占据了消费支出的大部分,群众称之为“新的三座大山”,严重影响了文化娱乐休闲的正常支出。目前城乡低收入户的电视、电脑、影碟机等现代化家电远没有普及,影剧院的高票价令中低收入者望而却步,据影协统计,一些大城市电影的票价已从80年代初的0.1元涨至2005年的30元,票价上涨了200多倍,而电影观众人数却大大减少了,长期徘徊在七千万人次,票房收入只有20亿元,比过去减少了1/3,剧院、音乐厅、体育场及旅游景点的票价都远离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几十、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票价仅满足了高收入者的文化需求。高票价是导致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场次少、经费自给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图书价格过高,普通图书均是几十元一本,虽目前人均图书出版量只有五册,但低收入者也买不起,据出版研究所的调查,近六年的国民图书阅读率持续走低,每年出版的图书有相当多积压在仓库里,库存为收购量的比例高达38%,书价过高也是导致低价的盗版书畅销的原因之一。

总的来看,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文化生活还十分单调、贫乏。城乡居民对业余文化生活的满意度不高,据零点调查,2006年对全国城乡3780个样本调查,农村居民首次将“业余娱乐生活”列为影响生活满意度的十位中列居首位,其影响力超过了“个人经济情况”因素,城镇将“业余娱乐生活”影响生活满意度的十位中列居第三位,其影响力超过了个人社会保障和住房状况。

目前有农民工约一亿人,他们对城市建设和生活服务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精神文娱生活很单调,据《半月谈》的调查,农民工的闲暇时间有52%用于聊天睡觉; 在生活消费中用于买书报、音像、看电影等只占9.9%; 所在单位中有业余文化设施的只占8%; 有86%的人相信命运,40%的人参加过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数据反映了中低收入者的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很低,远远满足不了他们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三)文化事业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东西部差距过大

总的趋势是东部比中西部实现程度高,它与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大致是一致的,由于西部的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对西藏、贵州、甘肃、陕西等地区加强了投资开发,使休闲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并带动了文化娱乐业的发展,但从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来看,无论是资产、人员、规模、效益等方面,东西部差距仍较大。从200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查数据分析(包括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东部从业人员占70.6%,资产总额占75.8%,GDP占75.6%,均比中西部高数倍,每一从业人员创造的增加值,东部为3.70万元,比西部的2.63万元高41%,比中部高22%,每一从业人员人均营业收入东部为20.3万元,比西部7.6万元高1.7倍,反映东部的效益高于中西部,而且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也大于中西部,如东部文化产业GDP相当全国GDP的3.5%,而中、西部只占1.6%和1.4%,高出1倍多。

从主要指标看,地区差距也很大,2005年农村文化站覆盖率云南、内蒙、湖南、海南、新疆都在94%以上,而西藏、青海只有24%和43%;

艺术表演演出场次,北京、江苏有400和302场次,吉林、云南、西藏只有80~70场次;

公共图书馆人均购书费,沪、京、津在5.8~1.1元,而内蒙、山西、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海南只有0.1元左右; 每人每天拥有报纸出版数,除京沪津在120~23份为最高外,浙江、广东、辽宁在15~10份,广西、云南、贵州、西藏、青海只有3~2份;

每人光盘全年光盘出版数,以广东166张为最高,沪京津为84、39、33张,山东、福建也有67和52张,辽、吉、黑在20张左右,其他18省区均不足10张;

上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京沪津在28~22%之间,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均在10%以上,西部平均为5%左右,其中贵州、西藏只有3%。(详见表三)

上述数据充分反映了文化事业东中西部尚存在较大差距,尤以新兴的文化消费的差距更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西部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的潜力很大。

(四)反盗版、反淫秽、树新风任重道远

近年来,新兴文化产品的发展推动了文化消费,电脑、网络、手机、数码相机、影碟机、MP3等产品市场快速上升,其中尤以网络游戏的发展最为迅猛。但网络产业的发展是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方便了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交流,活跃了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开阔了眼界,网络还发展了网上教育、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网络游戏、博客等,网络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电信业 、IT业、教育、商业、证券业、动漫业、音像业,网吧业等行业的发展,它已形成了一条产业链,造富了一大批行业,创造了千亿元的GDP,增加了就业岗位,据估计2006年仅传媒业的国内生产总值就达三千多亿元,其带动的相应产业创造的GDP则更多。

另一方面,网络产业的负面影响也很大,如染上网瘾的青少年急剧增加,据估计,全国已多达一千多万人,还有大批青少年存在网瘾倾向,使许多家庭背上了沉重包袱。此外黄色、淫秽、色情在网络也十分猖獗,它造成了家庭的不和谐,还导致凶杀、抢劫等刑事案件的发生,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它对精神文明建设是极为不利的。

音像业是快速发展的行业,发行总额2005年比上年增长44%,但盗版、免费下载是造成音像业发展的严重危害的主要因素,图书出版业出现的大量盗版伪书,也严重侵害了出版者的权益和欺骗了读者。

2006年7月中宣部、文化部、出版总署、公安部等八个部门已采取了反盗版百日的联合行动,对盗版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惩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盗版的蔓延势头,2007年全国“扫黄打非”春季战役,对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全国共销毁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四千余万件。最近中宣部、公安部对网络传播黄色、淫秽、色情,进行了联合出击的专项行动,并开通了群众举报站。这些措施也将对盗版、淫秽、色情等泛滥起到抑制作用。

但当前盗版在社会上已泛滥成灾,群众购买盗版也不以为然,如有的盗版竟公开在一些书店出售,还到一些机关团体推销而无人阻拦,淫秽色情的图像和文字仍频繁出现在网络中。这些现象反映了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和反淫秽色情,仍将是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还需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群众、各级政府应建立必要的制度,加强立法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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