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美国社会家庭正经历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变化,成千上万个曾经从家庭里搬迁出去的成年子女,一旦离婚后就各自干脆返回原来的父母家。尽管大多数父母不大愿意接纳他们,但出于亲情因素,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向他们敞开家门,他们几乎都带着一种迷茫的心情看着自己家庭成员再次增多。
据美国家庭问题研究协会最新的一项统计数字披露,自2006年来,美国大约有三千五百万个已经离婚的成年子女,先后返回了各自的父母家,和他们的年迈父母住在一起,眼下这种趋势正在急剧上升。
阿肯色州的克尔舒·琳达,今年35岁,去年10月与丈夫离婚以后,就带着两个女儿搬回娘家住了。她说:经过一段独立的婚姻生活之后再回父母家居住,就很难按照父母之辈所形成的生活方式生活了,但是没有办法,我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在外租房,两个女儿也照顾不过来,也只好搬回家。其实这个原因并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琳达每个周末要外出寻觅男友甚至约会或派对,她不愿意让两个孩子成为自己的累赘,而托付给父母是最好的选择。琳达的父母也给她和她的孩子提供了很舒适的家庭生活。
这些离了婚的成年子女同父母住在一起,子女应该向父母交付多少生活费?美国婚姻和家庭问题研究协会的调查表明,这些和父母住在一起的离婚成年子女当中(指有固定职业的子女),有95%左右者会主动向父母缴付生活费,每月每人所付的数目最少为40美元,最多为200美元,这一数目只能说是“意思意思”。虽然少得可怜,但这种向父母交付每月生活费的办法却能够使双方都感到比较满意,感到安全。父母每每收到生活费后,会如实开具三联单发票,父母子女和社区管理部各一联。要知道,在美国像这样的情况如果做子女的一毛不拔,光顾啃老而不愿意掏腰包,只要透露出风声,司法部门会介入调查,一旦事实成立,就要“对号入座”定为“贪享养老金”,予以罚金甚至要被判为若干时间的监禁。有谁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呢?
正是由于父母和这些离婚成年子女都将对方看成是独立的人,因此这种新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相处得比较好。当然,这种团聚成为长期性的情况很少,大多数是临时性,团聚了半年后,这些离婚成年子女又找到了新伴侣,自然又搬出去了。
几乎所有的父母都能善待这些离婚成年人,尽管心中有些疙瘩,但他们不会也没有把一个需要家庭温暖的子女拒之门外。这些子女回到家里后,获得了很大的精神慰籍,父母的家庭却给了他们一种稳定感。
美国婚姻和家庭问题研究协会会长艾杜·福勒博士称:当今美国这种离婚成年子女各自回家重新与父母住在一起的社会现象,从某种角度来分析,其实是对亚洲特别是中国社会家庭文化的一种吸收和反应,这种动态是健康的。福勒博士还为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父母和离婚成年子女提出下列中国式和谐家庭生活建议:一是要制定家规,包括食、宿、清洁工作的分工等,子女要主动多承担,还要尊敬父母;二是要认识到家庭矛盾是会难以避免的,如果出现了矛盾,子女要让着点,父母要宽容点,尽量以轻松的方式迅速解决问题,不要让它恶化;三是因婚姻破裂而回到家里居住的子女,父母要予以必要的安慰,但不要纵容和娇养;四是相互尊重各自的私生活,两代人都不要干涉各自的生活方式;五是在上述四点基础上,由全体家庭成员(包括小孩)共同制定一个人权法案,签名通过后交所在社区备案。
(编译自(美国社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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