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科院2006年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加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问题及其对策”由笔者主持。该课题包括16个专题研究报告、3个专题研究附件、一个综合报告,系统总结了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加快振兴的对策建议。包括:央企“一股独大”的趋势对于东北振兴的影响的分析及其对策、制定资源衰竭区域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资源型衰退产业退出援助机制建议、国企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经验与建议、沈阳市铁西老工业区改造试点经验等。其中部分研究成果已经为国家东北振兴规划、辽宁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办公室等采用。
报告概括和分析了国内外有关老工业基地(国外称为“问题区域”)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情况,对国内外老工业基地作了比较研究,指出中国老工业基地问题主要是体制性矛盾造成的,而非“夕阳产业”所致,具有较快实现振兴的主客观条件。
报告以实证分析和典型研究证明,东北老工业基地进入了全面振兴的加速期。这种发展态势既来自于振兴政策,也来自于重化工产品市场需求扩大所形成的短期效应。东北区域综合竞争力下降的趋势及其根源仍然存在。振兴中又出现一些新问题,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和经济增长率的提高没有带来就业水平的显著改善;国内政策性投资增加和外资流入也没有伴随一般商业性贷款规模的增加;少数大企业占用了更多的发展和振兴资源,而中小企业较少获得发展的优越条件和机会;地方政府难以负担企业重组成本等。针对这些贯彻振兴政策中存在的偏颇,提出了调整投资项目的技术结构、增加投资的就业含量等振兴政策调整建议。
报告提出,根据东北区情实际,全面、配套改革区域计划经济体制及相关的社会体制,开创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新模式的思路。报告认为,实现结构优化和升级,要顺应信息技术日益打破产业界限和产业分工国际化的趋势,不拘泥于产业间比例的此消彼长,而应根据东北区域经济社会特征,通过产业间的科学组织和有机融合进行结构调整。
报告强调,国有企业改革要以人为本,以工人利益为本,当前侧重处理好一些地区以下指标、搞运动方式推动改革造成的遗留问题。报告预测,东北地区基本工业结构在中近期内很难有大的改变,工业振兴必须高度关注传统优势产业的骨干企业成长、产品创新定位和功能定位,主要依靠组织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实现产业结构优化。
报告指出,当前东北实行的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缺乏稳定性、系统性、针对性,今后应在制定严格的援助目标与援助标准的同时,成立专门的区域援助机构,负责实施政府对东北地区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援助。报告系统分析了县域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及发展动力,指出东北存在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流向城市、县域经济在流通方面的作用弱化的趋势,强调县域经济发展要因势致宜,注重承接大中城市的产业转移和围绕中心城市发展配套产业。
报告指出,东北资源型城市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问题,应构建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资源型衰退产业退出援助机制。
针对制约东北振兴的区域金融风险和金融支持弱化倾向,建议在东北地区试点区域金融货币政策,全面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尝试不良资产处置信托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不良资产处置专项债券等。应将政府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信用优势,切实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加强有关利益各方的合作性博弈,寻求金融的有效合作与联合。
在东北扩大对外开放中,要注重通过引资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而不是一味追求利用外资的数量,要坚持实施中央赋予东北的引进外资促进大中型国企改制政策,继续探索中央直属企业加快改革及与地方经济融合的途径和政策。报告以实证分析证明,东北地区存在明显的以产业结构重型化、经济体制国有化为特征的路径依赖,应按照路径依赖原则,培育有效竞争的区域市场,依靠大企业和政府的协同作用,发展产业集群带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报告指出,东北三省现有经济增长方式所带来的一些潜在生态环境问题正在日益显现,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在某些具有重要生态意义的地区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些将会对生态环境带来明显破坏的经济决策仍在制定和实施之中,应该在东北坚决实施国家的划分功能区政策。
报告总结了沈阳市铁西老工业区改造试点经验。沈阳市铁西区发展模式给我国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了有益启示,即老工业基地振兴要进行自上而下的整体调整改造,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区位和功能置换为突破口,培育国有资本所有者成为市场主体,用体制转轨推动城市升级和扩散。借鉴沈阳市铁西区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经验,老工业基地振兴要创新发展模式,将发展指向由企业转变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由抓产业发展转变为城市发展,发展要素由使用土地资源转变为使用土地资本,发展动力由搞好国有企业转变为搞好国有资本,发展目标由经济转变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体制由转轨体制融入市场体制。
报告总结了辽宁国企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经验与不足,认为搞好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关键是分离成本筹措和社会事业配套改革问题,必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与企业结构调整、改制重组和做强做大主业相结合,合理界定分离范围,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李向平 辽宁社科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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