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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国社会的阶层意识与社会态度
李春玲
 
 

 

社会阶级或阶层的区分通常是以一些客观的社会经济指标来加以确定,正如我们所做的十个社会阶层的划分,就是以人们在劳动分工、权威等级、生产关系和制度分割中的位置来确定的。那么,依据客观指标分类出的阶级或阶层,是否具有或形成共同的阶级阶层意识、相互的群体认同以及一致的社会政治态度,并在此基础上产生阶级阶层行动,这是阶级阶层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阶级阶层分析家们最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阶级阶层研究领域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主张客观经济地位决定主观意识,人们的客观经济地位(在生产关系中的位置)决定了主观意识和态度,依据客观经济指标划分出的阶级被称为“自在阶级”,即在现实社会中实际存在着的阶级群体,当这些阶级的成员意识到了自身利益(阶级利益),并为追求阶级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阶级行动),“自在阶级”就成为“自为阶级”。按照马克思的推论,“自在阶级”必将成为“自为阶级”,尽管这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一个过程,需要进行阶级意识的启发和组织动员。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认为,客观经济指标划分出的阶级阶层必定具有共同的阶级意识和社会政治态度。与马克思的主张相反,韦伯不太赞同客观经济地位决定主观意识的观点。在韦伯的三维分层理论(经济分层、声望分层和政治权力分层)中,依据客观经济指标(人们在市场中的位置——市场能力)划分的阶级,与依据价值认同分类的身份群体,可以是不一致的。在韦伯看来,人们的身份认同和社会政治态度更多地取决于身份群体归类(声望分层)而不是阶级归类(经济分层),主观意识与客观经济地位没有必然的、决定性的联系,当然更不可能形成所谓的阶级意识和阶级行动。当今的大多数阶级阶层研究都不能证实,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着马克思所说的“自为阶级”——即有着共同阶级意识并采取阶级行动的阶级群体,但同时,多数研究也发现,依据客观指标划分的阶级阶层与人们的社会政治态度之间有些联系,即阶级阶层归属对人们的价值态度有影响(Wright 1978Giddens 1973Parkin 1979Roemer 1988Brook and Manza 1994,Goldthorpe and Marshall 1992),不过,人们的社会政治态度并不是完全取决于阶级阶层位置,它同时也受到其它的身份归属(如种族、民族、宗教信仰、性别及社会政治团体等)和行为实践(如生活方式和消费实践)的影响(Inglehart 1977,Crook, Pakulski, and Waters 1992Beck 1992)。因此,阶级阶层归属(客观经济地位)与主观价值态度之间的关联程度,在不同社会、不同时期、不同文化传统和不同社会政治情境下有所不同。目前在阶级阶层研究及社会分层研究领域,对于阶级阶层归属与价值态度及行为之间的联系这一问题,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派观点认为,当代社会的多元化特性,使阶级结构决定主观意识的理论完全失效,阶级归属不再是影响人们的主观意识的重要因素;另一派观点认为,尽管身份多元化倾向在发展,但阶级归属仍然是影响人们的价值态度的关键性因素(参见本书第一章相关部分的介绍)。与此同时,阶级阶层分析家们也通过测量和比较各个社会的阶级身份与价值态度的关联程度,说明此社会是否存在阶级、阶级区分界线是否明确以及阶级现象的结构化程度。

中国社会在近几十年里发生了极大的结构变动,社会阶级、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在结构巨变过程中不断地重新组合和离散,各自的社会经济状态也经历了升降沉浮,本书所划分出的十个社会阶层,是在经济改革以来,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才逐渐显现,至今并未完全定型,新生阶层(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等)的成员往往来自不同的社会群体,而原先已存在的阶层(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等),其成员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阶层内部的相互认同会遭遇障碍,阶层意识的一致化程度也比较低。另一方面,经济改革推进过程中,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和市场化策略——如农村经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产权改革、住房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征地政策、拆迁政策等等,涉及到各种利益的再分配、再调整,由此形成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和利益相对受损群体,这些因素对人们的利益意识和社会政治态度产生了极大影响。因而,在目前情况下,阶层利益和阶层意识还是不明确的,阶层认同还有待于发展。尽管如此,我们仍需要考查社会阶层与价值态度之间的关系,并通过考查两者之间的关联程度,检验我们所划分的十个社会阶层是否存在以及阶层结构化的程度。

本章通过三个方面的态度测量,分析社会阶层与价值态度之间的关系。首先考查阶层认同和阶层利益意识;其次探究各阶层的不公平感强度,尤其是对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现象的价值评判;最后分析各阶层的社会满意度和社会预期。

 

第一节            阶层认同与阶层利益意识

 

一个社会阶层是否具有其阶层意识,首先表现在其成员之间是否具有相互的身份认同,以及其成员是否意识到他们具有共同的利益。因此,考查阶层归属与价值态度之间的关系,就需要先测量各阶层的身份认同和利益意识。

 

1、阶层成员的身份认同

我们所划分的十个社会阶层,是以客观的社会经济指标来进行分类的,这意味着各阶层成员享有类似的社会经济状态,那么,这些享有类似社会经济状态的人,是否认为他们属于同一类人,或者对相同的群体称号加以认同呢?

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有一道题目是:“如果把人归成几类,您认为您属于哪一类?”,答案选择有12项:

1)  党政干部阶层

2)  经理人员阶层(或企业管理人员阶层、企业家阶层)

3)  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4)  办事人员阶层(或职员阶层)

5)  私营企业主阶层

6)  个体经营者阶层(或个体工商户阶层)

7)  工人阶层

8)  农民阶层

9)  农民工阶层

10)              乡村管理者阶层

11)              失业、无业者阶层

12)              其他阶层

上述这些阶层的名称或人群分类的名称,大多是人们耳熟能详、经常使用的称呼。表6.1列出了我们划分出的十个阶层的成员对这些选项的选择比例,从中可以看出有多少人的自我主观阶层归类与我们划分的客观阶层归类相一致,以及哪些阶层的身份认同一致性较高,哪些阶层的身份认同一致性较低。

主观身份认同与客观阶层归类一致性最高的是农业劳动者阶层(或农民阶层)。依据客观指标归类为农业劳动者阶层的人,有91.6%的人自认为是农民阶层,其余的人当中,有1.3%的人声称不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类,2.8%的人自称是农民工,1%的人自称是乡村管理者,1%的人自称是失业、无业者,选择其它答案的人极少。这表明,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成员的身份认同的一致性是极高的,高度的身份认同有助于他们形成共同的生活价值态度和一致性的社会政治理念,并发展他们的阶层意识。农民身份认同的强烈程度,甚至持续影响到他们职业身份改变之后。有24%的个体工商户自称是农民阶层,23.4%的工人自称是农民阶层,12.7%的商业服务业员自称是农民阶层,10.2%的办事人员自称是农民阶层,6.5%的私营企业主自称是农民阶层,4.9%的专业技术人员自称是农民阶层,2.8%的经理人员自称是农民阶层,7%的无业失业半失业者自称是农民阶层。显然,这些人以前曾是农民或出身于农村,后来发生了职业身份的改变,但他们仍然自认为是农民。不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党政领导干部)阶层的成员,没有一人自称为是农民,即使其前身曾经是农民。

主观身份认同与客观阶层归类一致程度其次高的是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十个阶层划分中归类为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的人,有67.6%的人自认为是失业、无业者,另外,有15%的人自称是工人,这是因为大多数失业无业者以前是工人,下岗失业以后,仍然自认为是工人。失业待业是个人经历的一种过渡状态,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失业待业状态持续时间较短,人们不太可能把自己归类为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而更可能把自己归类为失业前职业身份所属的阶层归类,或即将开始从事的职业的阶层归类。但是,如果失业待业状态持续较长时间,或者一段时期内多次经历失业或不断地从事不稳定性工作,人们就可能把这种失业状态看成是自身生活的组成部分,从而把自己归类为失业者这一特殊阶层。同时,如果这些持续失业的人生活或活动于共同的区域场所——比如居住于同样的社区、逗留于同样的劳动力市场及小商品市场等,并且其人员具有一定的规模,他们就可能有机会交流彼此的生活感受,培育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并逐渐形成底层社会的群体意识。

 


6.1 如果把人归成几类,您认为您属于哪一类?(%)

十个阶层划分

自我阶层认同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

经理人员

私营企业主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

个体工商户

商业服务业员工

产业工人

农业劳动者

无业失业半失业者

总体

党政干部

64.3

6.9

0.0

4.5

9.3

0.2

0.0

0.2

0.3

0.0

1.5

经理人员

4.0

33.7

11.3

0.3

0.7

0.2

0.2

0.2

0.2

0.4

0.7

专业技术人员

11.9

15.4

1.6

60.5

6.4

1.9

2.7

3.9

0.1

1.0

3.8

办事人员

15.8

18.5

1.6

11.1

31.5

0.6

4.1

1.2

0.1

0.8

2.9

私营企业主

0.0

2.3

19.4

0.0

0.0

3.2

1.4

0.0

0.1

0.0

0.8

个体经营者

0.0

0.8

54.8

3.5

0.7

53.6

17.3

3.0

0.6

2.5

8.0

工人

2.0

17.7

4.8

8.7

25.4

4.7

37.9

51.2

0.6

15.0

10.0

农民

0.0

2.3

6.5

4.9

10.2

24.0

12.7

23.4

91.2

7.0

50.4

农民工

0.0

0.8

0.0

1.0

1.8

2.8

4.8

7.3

2.8

0.4

4.7

乡村管理者

1.0

0.8

0.0

0.3

9.1

0.8

0.7

0.4

1.0

0.2

1.4

失业无业者

0.0

0.0

0.0

0.3

2.7

5.9

11.9

7.3

1.0

67.6

8.4

其它

1.0

0.0

0.0

3.5

1.1

1.1

4.1

1.1

0.5

2.7

5.1

不清楚

0.0

0.8

0.0

1.4

0.7

0.8

2.3

0.5

1.3

2.3

2.1

不回答

0.0

0.0

0.0

0.0

0.4

0.2

0.0

0.4

0.3

0.2

0.2

合计

100.0

100.0

1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