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的若干重大决策,特别是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刚刚闭幕的十七大,民生话题引人注目,经济社会发展的基调定为“又好又快”。这些都从深层次昭示着党和政府发展理念的重大转变。不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又好又快”,都把人民群众的福祉放在首位,并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来提高人民福祉。人民群众福祉的不断提高是衡量发展的根本标准,而衡量人民群众福祉的核心手段就是人民生活品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当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和发展的目的,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生活品质,是指人们享受物质和文化发展的水平和对于这种享受的主观感受与满意程度,它包括客观的生活品质和主观的生活品质。客观的生活品质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收入和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主观的生活品质是指人们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收入以及对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客观生活品质和主观的生活品质共同构成完整意义上的生活品质,缺一不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终极目标,人们通过直接获得经济收入和服务来得到满足,客观供给和主观感受在个体身上最终得到体现,生活品质也在此得以实现。生活品质是一个集经济、社会、文化、精神、环境于一身的综合体。
生活品质评价实质是对人民福祉的评价
现代国家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创造财富的目的就是让人民获得更多的福祉。国际经验表明,人民福祉是人民能够享受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终端成果,是人民对于发展成果的客观享受和主观体验。经济发展本身并不一定自动带来人民福祉的提高。近年来,一些英国经济学家发现,在英国,尽管经济获得了史无前例的繁荣,但是英国居民或社区并没有感到这种经济繁荣使他们的生活更好。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三十年中,英国的经济成倍增长,但是人们的幸福指数却徘徊不前。发展和人民福祉并不是一回事,虽然没有经济发展就不会有福祉。
福祉是一个综合概念,以心理满足为主,同时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提高人民福祉意味着提高个人和社区的生活满意度,促进自我发展。福祉的提出意味着要进一步理解“发展”这一概念,回答一些更基本问题,诸如,我们的经济、社会、体制真正按照我们的愿望改变了呢?还是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想,甚至偏离了我们最初的目标?历史给我们的许多教训之一就是,发展结果往往偏离发展的初衷,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知不觉,随波逐流。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福祉的视角是非常基本的,它引导人们去建设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会,例如,经济发展必须为那些希望得到工作的人提供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从而使人们有更多的时间和健康的消费,而不是为了就业而就业;学校必须致力于有情感、有教养的学生培养、人生技能的训练和学术研究,而不是为了教育而教育;卫生机构会更致力于预防、治疗和手术。为了当代人,我们必须致力于人民福祉。为了未来人们的生活质量,我们也必须致力于高质量的经济增长,而不是追求数量的经济增长。只有高质量的经济增长才不会损害我们的社会和环境资本。
生活品质一方面决定于人们从市场,或者说是从一次分配中获得的收入以及通过这些收入购买的服务和物品。另一方面取决于广义的社会福利状况。社会福利的供给包括三类,一类是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公共财政在社会发展领域的支出和政府在社会领域的服务,包括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二是社会的服务,包括社会各界对于社会事业的财物捐赠、时间捐赠和知识捐赠;三是企业对于社会发展所承担的责任——对于所在社区的责任、对社会的捐赠和提供的直接服务。生活品质评价是基于价值角度和居住者需求层面展开的评价,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广义概念而非特定的区域)所能提供给居民以及外来人口所能感受和拥有的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设施、环境、技术、服务等的总和。其中,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构成生活品质的主体,在此基础上,还包括社会自组织系统内可能提供的服务,如社区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等。后者正在成为影响生活品质发生变化的越来越重要的因素。从微观角度而言,生活品质是指城市或区域能满足每一个居住者生活个性化需要的水平,它使城市或特定区域更具功能性,更符合特定群体(比如弱势群体等)的生理、心理特征(如智障者、残疾人等)和特定时期(如战争、灾害)所急需的特殊服务(如应急救助、抗灾抢险)等。所以我们说,评价人民福祉的根本途径就是看人民的生活品质。
提高生活品质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目标
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提高人的生活质量。经济发展必须满足绝大多数人类的需要,并推动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趋向于更公平,更合理。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关系问题始终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关注点。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思想来处理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这对我们当前研究和设计生活品质评价体系问题依然具有指导意义。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三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紧紧围绕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全面提升,统筹安排生产活动和经济增长,以促进人的发展为中心,通过全体人民广泛参与的经济增长来使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状况得到全面改善,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得到优化,使人们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实现社会公平和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指导思想,集中体现了关于发展问题认识的最新成果,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验的最新概括和总结,也是对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提出的解决思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鲜明的时代特点,根据科学发展观:(1)以人为本是全面发展的核心,也是生活品质评价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树立全面发展的思想,满足人本身的多方面需要。经济增长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应当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又必须通过人的全面发展来加以体现。人的全面发展还包括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等各方面的需要,使人的体力和智力等各种潜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当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展的基本取向。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就是实践科学发展。(2)协调发展是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生活品质评价需要解决的问题。协调发展不仅要求发展的各个要素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且要求经济发展满足社会要素发展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协调发展表现为质的协调发展和量的协调发展两个方面,即经济、社会要在性质和数量上相互适应对方的要求。所谓质的协调发展就是要求经济收入以及对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必须与人们的主观感受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好客观的生活品质与主观的生活品质之间的关系,使之协调一致起来。(3)可持续发展是体现国家和地区长远发展的最终需求,也是可持续的生活品质的基本原则。发展不应当仅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要考虑到下代人以及未来的人们的需要的满足。可持续发展观非常强调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和谐关系,认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应该建立在生态可持续的基础上。在构筑以生活品质为导向的评价体系过程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纳入生活品质评价体系,不仅要看到住房消费、汽车消费对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意义,也要看到它们给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不十分丰富的国家带来压力。在提高生活品质的过程中,环境资本与生活品质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既可以利用环境资本提升生活品质,也可以在提升生活品质的同时,使环境资本得以充分的发挥,环境得以改善。
总之,科学发展观要求构筑生活品质评价体系必须从满足人的需求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生活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成果的最终体现
生活品质问题在20世纪提出的最直接的原因是: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价值观念,唤醒了人们重视生活品质的强烈意识,使人们从仅仅关注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增加转向关注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品质,使人们在价值的层次上思考发展的意义。生活品质问题的提出,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和更高的消费能力,创造人们了对生活品质的追求。
20世纪留给我们的类似遗产还有,针对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人类提出了治理这些问题的种种办法,诸如实施越来越多的社会政策,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国家福利,加强对社会的管理,等等。这些,为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提供了底线保障。我们将其视为20世纪发展的转折,当然,这个转折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起始时间,由于可持续发展的硬约束,或早或迟,都必须走上这条道路。从其他国家来看,生活品质问题的研究和得到日益重视也与社会福利发展密不可分。国外对生活品质及其指标的研究已有大约50年的历史。它的产生与发展与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密不可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把发展的重点都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以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
与此同时,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世界发展也留给人们一个疑问,为什么在科技日新月异和消费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世界各国的生活品质却依然遭受着环境破坏、收入不平等、医疗保健和教育卫生等基本人权的缺失、公共政策的失效、城市衰败等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威胁?是不是人们对“发展”的理解出现了什么偏差?使用以国民生产总值等为核心的经济指标体系来反映生活品质的传统做法,显然对人感知和情绪的测量效果不尽如人意,然而生活的感知度和个人的精神状态才能真正反映出人们在不同标准下对生活品质做出的主观评判。这就引发了大量研究,随之而来的是社会指标、生活品质指标、基本需求指标和人类发展指标的不断涌现。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活品质的研究又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方面组织对各个国家生活品质的各项因素进行探讨;另一方面,对社会各阶层人们的生活品质进行微观的和定量的探索。进入新世纪以来,对生活品质的研究更是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各界人士的重视。20世纪的发展最终告诉我们,为了应对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也为了更好地使人们享受发展的成果,人类必须进一步明确发展的目标和目的, GDP显然不能成为发展的单纯目标和目的。在新的目标下,人类将根据如何提高生活品质来设计自己的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在设计生活品质评价体系中,我们不能不谈“闲暇”问题,它与生活品质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提高生活品质,人们必须有闲暇时间。所谓闲暇时间,就是“‘人们在劳动时间之外,除去满足生理需要和家庭劳动需要等生活支出后,剩余下的个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而闲暇就是个人在闲暇时间内自由选择的放松方式”。从生存方式来看,闲暇时间以及闲暇活动的质量体现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特别是生活品质。正如戈比所说的:“最初,休闲仅被视做人们紧张的工作后得到恢复的一个方法。后来,休闲成了人们寻求快乐与地位的一种手段……也许休闲最终会成为人们追求生活意义的一种活动……休闲对人类的身心健康、社会的经济体系,甚至对文化价值的确定都将产生影响”。
闲暇时间和闲暇活动的增加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方面,现代经济减轻了人们的劳动强度,另一方面,“从生产与消费结构分析,为了有利于消费就必须有适度的闲暇时间,从而休闲就成为合理的了。消费就是花钱并消费时间。事实上,在工业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消费已经成为为数众多的人的主要选择。”
在主观评价与客观测量基础上构筑生活品质评价体系
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放在发展的首位,坚持生活品质的主观评价与客观测量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生活品质的测量和评价必须充分考虑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物质产品和各类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更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要求,必须充分考虑人的全面发展。这对执政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必须在充分、深入调查研究人民群众要求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必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通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管理来实现包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在内的各类物质和精神产品的供给,实现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目标。
人们的生活品质既与生活的物质条件有关,也与对生活的主观满意程度有关,每一方面都只能构成反映生活品质高低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反映生活品质的好坏情况。生活品质,也必须从社会生活的供给与人们生活需求两方面进行评估,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个体生活品质是个体对自己身心健康状况的感觉,对自己生活的满意感和对社会的反馈性行为。个人层面的生活品质主要有:收入、健康、家庭关系、邻居关系、工作、娱乐、休闲等等。由于每个个体生活目标、价值观念、文化背景以及对同一事物的心理感受不一样,由此决定了个体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各不相同。但是,个体生活品质也具有共性的一面,例如,每个人都普遍追求更舒适的生活条件、更高的收入水平和更大的自我发展空间等等。个体生活品质的改善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个体生活品质的改善其实是个体、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丁元竹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福利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