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调查和研究过程中,我们渐渐地发现,农民工的“底层意识”越来越增强。当然,农民和农民工不论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上都属于底层,这是没有人怀疑的。但是,问题是,他们不再像上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那样对自己向上流动抱有很大的希望,以至于觉得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会改变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而进入新世纪以来,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不再抱有如此之希望了,而越来越觉得他们难以改善社会经济现状。
农民工的“底层意识”是在他们的生活实践中获得并得到强化的。从政策角度来看,最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实际行动去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和工作条件,比如清理拖欠工资,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允许农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等,但是,这一切并没有改善他们向上流动的渠道,也没有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向上流动可能和机会,相反,许多现象表明,他们向上流动的可能性在降低。全国问卷抽样调查表明,从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底层成员向上流动的可能性在降低,背后的原因在于社会结构在趋于固化,中上层对社会、经济、文化乃至政治资源的掌控在加强,而底层成员在市场竞争和社会竞争中在能力上并没有获得显著的提高。最明显的是教育成本、住房成本和生活成本大幅飙升,市场经济竞争明显加剧。
虽然国家要求各地政府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但是这并没有降低农民工子女上学成本,相反,有不少学校采用各种方式加大了对农民工子女的暗中收费,比如搞课外培训、课外活动等等,当然农民工没有经济能力去支付有关费用,只能眼看着自己子女在学习上不能跟其他阶层孩子竞争。当然,大学高收费在一定程度上也阻挡住了底层(包括农民工)子女的向上流动步伐。在90年代初,不少农民工抱着先打工后做点小买卖、逐步改善自己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希望出来,但是,他们逐渐发现,打工赚不了多少钱,除支付家庭生产、生活开支外,不可能有更多的剩余收入供他们去做小买卖。相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提升来说,生活成本升得更快。有一些农民工告诉我们说,尽管在外打工好多年,但是,就是积攒不了钱,一会儿孩子读书要花钱,一会儿老人生病要花钱,还要这个人情那个送礼,要交各种摊派等等,仅有的一点剩余要用在修建房子上。当然最主要的是做小买卖生意的市场空间基本上都被先来者占据了,后来者很难插足,更难立足。农民工返乡创业现象确实存在,也有成功的事例和典范,但是这样的数量相当小,相对于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来说,真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在一次调查中,我们碰到一个农民工跟他孩子和老婆说话,他对他孩子说,等他打工赚了一些钱,就自己去开间小商店,自己做点小买卖。他的老婆对他不无挖苦地说,她已经听他说了不止上百次这样的话,根本是痴人说白话,没有什么用,到现在还没有做成。他老婆对此已经没有信心,实际上他自己也没有了把握。一些年轻的民工不断地换工作,希望找一个能帮助他以后能自己创业的工作,结果都很失望。一个从江西赣南农村跑到深圳打工的小伙子对我们说,他在广州给一家家具厂做过家具,到深圳一家电子厂做过电子产品,还在深圳的一家快餐外卖店当过服务员,后来觉得自己适合开快餐外卖店,借了一些钱,结果失败了。现在他在迷茫中徘徊,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又不安心于一辈子给人家打工。他最后的结论还是没办法改变打工的命。他说他们周围的不少年轻人都有这样的感受,也有相似的失败经历。
所有这些都表明,农民工在改善地位上受到一系列结构性条件的限制,或者说存在着不少结构性障碍,这些障碍靠农民工个人是难以排除的。要突破结构性障碍,实现向上流动,至少需要这样的条件:第一,较高的阶层能释放出(或者愿意释放出)和创造出更多的机会让底层的成员向上流动。现在有三个渠道,一个是高考上学,一个是人事制度,再一个是市场竞争,显然这三个渠道对农民工来说都是很困难的。第二,农民工本身需要一定的能力。在阶层化的社会,实现等级之间的向上流动,需要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政治资本,在四者上农民工显然都不占有,社会也没有为他们提供获得这些资本的条件和机会。面对这样难以改变的结构性障碍,底层成员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宿命论,认为命该如此;一种是无意识论,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低下地位;还有一种是不满的无奈论,即对现状的不满,但是又显得非常无奈。目前我国不少农民工表现出第三种意识,他们对自己的底层地位有着更加强烈的意识,即意识到自己地位的低下和无奈,意识到自己与比自己高的阶层成员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也意识到这差别背后的更多的社会不公平。这就是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农民工“底层意识”在加剧的表现。
说得更明确一点,最近几年来农民工的“底层意识”在加剧,表现为这样几方面:首先是,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农民工越来越意识到自己难以改善他们的地位,难以看到向上流动的希望和可能。其次,他们越来越意识到他们阶层与其它阶层的差距在扩大,社会不平等越来越严重。最后,他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社会不公平问题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他们与其它阶层的差距扩大的背后原因不是他们努力不够,而是社会不公造成的。在这样对他们地位与其它阶层地位差距扩大以及社会原因的清晰认识中,农民工的“底层意识”也就越强烈。
强烈的底层意识意味着什么呢?首先意味着他们越来越清楚自己的地位。清晰的认识是在他们对社会地位等级作整体的比较中获得的,特别在比较中他们发现当前这个社会地位等级形成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就会表现出对自己地位的不满。作为一个如此庞大的群体,农民工不可能去长时间地忍受这样的不满,他们会在行动上采取“底层的抗争”。因此,越来越强烈的底层意识,就有可能引发越来越强烈的底层抗争。最近几年,农民工的底层抗争行动越来越多,主要表现在这样几方面:最温和的办法就是“用脚投票”,一走了之,使得一些地方出现“民工荒”。另一种温和的方式就是不断地换工作,在一个企业或单位只干短时间的工作。农民工开始意识到,诉诸组织的抗争比个人的抗争,更强大,不少人通过同乡会去维权;有组织地上访、静坐、罢工;民间组织帮助农民工维权,等等这样的行动越来越多。另一种隐性抗争行动就是对社会的报复,比如,恶意损坏公共设施(比如敲坏路灯、偷走马路井盖);组织团伙,实施各种犯罪活动等等。当然,更多的还是合法、合理的抗争,但是他们的抗争往往得不到社会和政府的友善回应和支持,而往往被视为社会秩序的破坏者,而加以谴责和镇压,这反过来更加强化他们的“底层意识”。
这里之所以强调警惕农民工的“底层意识”在加剧问题,不是说社会没有底层意识,实际上任何社会都有底层意识,而在于现在许多社会和政策因素在强化农民工的“底层意识”,将他们本来并不强烈的这种意识进一步强化,使他们更加意识到自己越来越处于无奈和无助的社会经济生存状况。这样就会招致他们更强烈的“底层抗争”,对他们自己和社会都会带来很多损失。
如何缓解农民工“底层意识”强化问题,非常需要政府为他们提供公正的社会政策,建立公平的制度安排,使他们看到,他们的努力会获得应有的回报,特别是会使他们的子女会有比他们更好的未来,与此同时,为解决他们碰到的纠纷和问题,建立一个公正的、透明的、公开的、便捷的、经济的制度性解决机制和平台。当然,社会其他阶层更应有更加包容的态度,更需要有一种共享发展成果的意识,不应只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不应只认为,人与人之间只存在零和的或损或得的博奕关系,而应认识到,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应是一种合作、双赢的关系。当然,这也需要有制度上的保证。这样的社会才能和谐,在这样的社会中,农民工也才会淡化他们的“底层意识”,人们的共荣、共存意识会增强,造成一种良性的意识和行动互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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